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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河北香河2月10日電(記者陳晨曦、汪大昭)10日,中國足球協會在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上正式推出了《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管辦分離改革方案(試行)》。
此次改革的主要措施是針對職業聯賽,即成立職業聯賽理事會。中國足協授權職業聯賽理事會負責職業聯賽相關事宜,不再設立中超、中甲聯賽委員會。中國足協副主席韋迪表示,理事會在人、財、辦事職能等方面要與中國足協逐漸剝離。
當日,職業聯賽理事會正式成立。爲確保平穩過渡,理事會主席由中國足協指派副主席於洪臣擔任,專職管理職業聯賽的日常工作,待條件成熟後,將採取選舉方式產生。作爲理事會全體委員會議的執行機構,執委會由19人組成,其中5人來自中超俱樂部,地方協會和專家代表各4人,中國足協3人,中甲俱樂部2人,中超公司1人。中國足協對職業聯賽理事會擁有一票否決權。韋迪說:“世界上的足協對於聯賽的管理都是如此,但是據我所知,沒有一個國家的協會使用過這個否決權。”
至於職業聯賽理事會與中超公司之間的關係,韋迪表示,中國足協授權職業聯賽理事會對中超公司給予指導,兩者不存在隸屬關係。韋迪說:“鑑於足球所具有的公益性,因此,職業聯賽的管理和辦賽機構應當是一個非營利機構,這也是國際上的通常做法。如果中超公司既辦賽又開發,會產生新的管辦不分問題。”
做大做強中超公司也是今後改革的一大重點。根據與中國足協簽署的授權協議,中超公司代理經營和開發中超聯賽整體性商務資源,同時接受委託代理中甲聯賽的商務開發。中超公司將逐步實現職業聯賽商務開發一體化運作,根據發展需要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通過對中超公司的優化組合,達到整體提升職業聯賽品牌價值的目的。
根據方案,還將完善職業聯賽監督體系。逐步理順和建立國家體育總局、中國足協、職業聯賽理事會、中超公司分級管理層次,形成聯賽的監管機制、行業自律和約束機制、社會輿論監督機制。
此次改革的具體實施步驟爲:一、在2012年3月新賽季開賽前實施新的職業聯賽管理和運行模式。二、修訂《中國足協章程》,完成中超公司章程修改。爲職業聯賽相對獨立管理和運行建立規範的規章制度保障,構建在中國足協領導下的職業聯賽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三、按照管辦分離的原則,結合職業聯賽的運行情況,在條件成熟時,逐步實現職業聯賽實體化管理的目標,成立具有獨立法人治理結構的職業聯賽管理機構。
針對此次改革只是“相對獨立”的質疑,韋迪迴應說:“中國足協的工作重點放在准入和監管,同時提供服務,聯賽具體事務交由理事會操作。現在大家看到的改革其實只是足協管辦分離的一部分。我們先從聯賽抓起,其他部門的管辦分離還需要一步一步走,最終要達到的目標是全盤的管辦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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