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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驚現25噸私鹽
催生我市同類案最重判決
江夏一醬菜老闆
“不務正業”判三年
本報訊(記者萬勤通訊員毛慧)江夏做醬菜的老闆龔某,帶着三個幫工大肆製售假鹽。昨悉,江夏法院對龔某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50000元,判處從犯龔某某等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據瞭解,這是爲我市歷年來賣假鹽案中判處最重的被告。
龔某原在江夏一市場賣醬菜。去年3月,他看到賣假鹽利潤比較高、競爭小,便僱傭了龔某某、範某某、範某三人,在未辦理食鹽批發許可證的情況下,購入含碘量不符合標準的食鹽,同時購入包裝機和包裝袋,對食鹽分包銷售。
8月9日,武漢鹽務局稽查人員接到線索,在江夏金口街楊家灣出租屋內將龔某等人抓獲,當場扣押散鹽及袋裝成品鹽共24.99噸。經鑑定,被查獲私鹽都是質量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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