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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常健通訊員劉曉霞)昨日,市公安局召開專案偵破錶彰大會,對在近期偵辦“3·14”涉黑案、“11·6”持槍搶劫案、“11·14”搶奪案和“1·12”持槍殺人案等4起專案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近期,本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了一大批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案件。特別是春節前夕,市公安局領導坐鎮一線親自指揮,連續破獲和偵辦了2011年“3·14”涉黑案、2005年“11·6”持槍搶劫案、2011年“11·14”搶奪案和2012年“1·12”持槍殺人案,摧毀了以張某某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集中抓獲了一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犯罪嫌疑人,破獲了一系列影響本市治安穩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抓獲了負案6年的持槍搶劫犯罪嫌疑人樑某、鄭某、杜某某、杜某,搶奪45萬元現金的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徐某某、張某和持槍殺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表彰會上,爲偵破“3·14”涉黑案專案組向公安部申報集體一等功,同時向全國“打黑辦”申報全國打黑除惡先進集體稱號;給偵破“11·6”持槍搶劫案專案組、偵破“11·14”搶奪案專案組分別記集體二等功;給偵破“1·12”持槍殺人案全體參戰民警通令嘉獎;給大港分局副分局長高志軍等8名同志分別記個人二等功;給刑偵局二支隊副支隊長辛軍等11名同志分別記個人三等功;對督察部監察室主任路樹強等8名同志分別予以個人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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