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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有照片、標着姓名的社保卡,現實中常常被“張冠李戴”或“一卡全家用”。爲此,本市今年出臺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實名就醫管理辦法》特別明確,今年起本市醫保就醫實行實名制,參保人員必須持與本人身份相符、有效的社保卡到定點服務機構就醫、購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新規實施一個多月,就醫過程中社保卡是否專人專用呢?昨日記者走訪本市幾家醫院發現,在醫患直接接觸的各個環節中,幾乎無人覈實持卡人身份,持他人社保卡開藥暢通無阻。
【調查】
掛號窗口:只問科室不覈對人卡
昨日上午9時,記者在本市一家三甲醫院進行暗訪。在該醫院一樓的社保掛號窗口前,記者看到在此等待掛號的人手中大多都持有社保卡,在記者前面的是一名50多歲的女士,手裏卡上的照片是一名20歲左右的女子。
排到窗口處時,負責掛號的工作人員只詢問了這位女士要掛的科室,並未覈實持卡者是否爲本人。不到半分鐘,這位女士順利拿到了掛號單。
門診室:醫生未覈實社保卡
隨後,記者跟隨這位女士來到了口腔科診室。她告訴醫生,來替兒媳婦開點治口腔潰瘍的藥,隨後便報上了一連串的藥名。而這位醫生接過掛號條,從電腦中找到這位患者的名字,然後開始開藥,其間向這位女士確認了幾種藥名的生產廠家和開藥數量。
按照規定,如果參保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定點醫療機構或者定點藥店購藥的,可委託他人持本人社保卡代爲購買,但被委託人應同時出具本人社保卡。如有違規,兩卡同時中止結算功能,並承擔相應責任。
查卡有一定困難
昨日,記者對本市另外幾家三甲和二甲醫院暗訪後發現,整個醫療過程一般就需要出具兩次社保卡,第一次是門診掛號,第二次是診療後付款,幾乎沒有醫生對患者出具的社保卡進行身份確認。對此,某醫院社保科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表示,關於社保卡的使用,一直要求醫院嚴格把關,而把關最重要的環節就是掛號人員。因爲看病的人首先要通過的是掛號處,如果掛號處的工作人員認真核實社保卡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就拒絕他使用該社保卡,他自然沒有機會就診和劃價。但是,也有一定的客觀原因,比如病人不可能每一次都是自己掛號、劃價取藥,所以醫院方面在掛號處和劃價、取藥處查卡是有一定困難的。
不覈實身份將受罰
社保部門要求醫生在診療服務過程中必須認真核實參保人員身份,在確定就醫或購藥人員與所持社保卡爲同一人後,方可向其提供醫療保險診療或藥事服務。若是醫院方面沒有對病人的社保卡進行覈查,還會對醫院進行一定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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