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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有形市場分會會長蘇暉近日在某研討會上透露,爲了有效治理交通擁堵,國內一些大城市今年很可能會制定“交通擁堵費”政策。
對交通擁堵費的爭論有很多,譬如在公共交通不發達的時候,私家車受限會導致居民出行不便;譬如費用徵收後,能否透明地再利用於城市交通建設,而不只是給人以“增加稅負”的感覺等等。各種意見看似關心的是不同方面,但說到底,都與公平有關。
支持收交通擁堵費的人,經常用倫敦與斯德哥爾摩做例子,這兩個城市在幾年前開徵這個費用後,交通流量至少下降了兩成,確實有益。但很多細節不容忽視,不能一體效仿。
如倫敦,市內政府機構專用車不在徵收費用的範圍內,可對咱們來說,公車恰恰是交通治理中的一大難題。
再如斯德哥爾摩,城市面積170平方公里,而北京這樣的城市,城區面積是它的6倍多,世界上最先開徵擁堵費的新加坡,整個國土面積才約700平方公里,在小城市面積內,私車出行受限的人,可以選擇步行、自行車這樣的方式,那麼對那些不得不在大城市裏穿城而過、無法放棄私家車且面對養車負擔已然頭痛的人而言,擁堵費的徵收是否公平呢?
此外,人的生存講究時間價值,有的人爲了節省時間,願意支付擁堵費,因爲他節省時間所得收益會大於支付的費用,但還有很多人是相反的,那麼對後者來說,當他的出行因此被迫改變或被限制時,是否公平呢?
現代社會,任何一項政策的出臺,都講究公衆參與、協商。斯德哥爾摩徵收擁堵費,也是經過全民公決的。對於那些想開徵的城市來說,社會羣體很複雜,多考慮不同利益方的意見,再出臺此措施,纔是合理且最有可能去實現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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