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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楊涵舒劉鬆)年僅24歲的高某駕車時探身拿手機,卻在一瞬間釀成了一死兩傷的慘劇。日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高某被海淀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11月13日凌晨零時許,高某開着舅舅郭某的小客車回家。在知春路地鐵站附近,高某覺得自己快到家了,就探身去車內中控臺下面的儲物格內拿自己的手機,不小心帶動了方向盤向右轉了一下。匆忙間,高某下意識往左猛打方向盤。但因車速過快,難以控制,小客車撞開中心護欄並衝到了對面車道,與對面行駛來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轎車駕駛室被砸癟,司機重傷死亡,車內兩名乘客輕傷。高某自己也受了輕傷。
經交通管理部門鑑定,該出事路段限速70公里,而高某在事發時時速高於81公里,肇事原因是高某超速同時操作不當引起的,應該負全部責任。檢察官就此提醒大家,交通安全無小事,交通規則須嚴格遵守,一時的疏忽大意,可能導致的是傷人傷己的後果。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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