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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趙女士與同事從陝西省來湖北省武漢市開會。她只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以爲已經不能用,便借用姐姐的二代證購買了火車票,當天下午,趙女士僥倖抵達武漢。6日晚,趙女士與同事結束會議之後,準備乘坐飛機返回,再次使用姐姐的身份證訂了機票。到達機場後,趙女士在安檢處被攔。機場航站樓派出所值班民警幫趙女士辦理了臨時乘機證明,退掉當天機票後重新購買了機票。
武漢機場警方介紹,此類事情已經發生多起。按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取的居民身份證的行爲人,將由公安機關予以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機場警方提示,目前在有效期內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證仍然可以用來乘機。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將於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請大家儘快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萬一身份證遺失也不用着急,只需要持本人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或證件,比如:汽車駕駛執照、身份證明等,在機場公安辦證處辦理一張臨時乘機證明即可乘機。
(萬勤龔代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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