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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劉建
由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共同實施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結果顯示,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暴的女性佔24.7%,其中明確表示遭受過配偶毆打的比例爲5.5%,農村和城鎮分別爲7.8%和3.1%。
據上海市婦聯權益部部長葛影敏介紹,目前,上海市婦聯已與公安部門合作建立了336個反家暴受理點,與民政部門合作建立了5個反家庭暴力庇護救助中心,形成了完整的反家暴工作救助鏈。從市婦聯開設的各類信訪接待、援助熱線的統計數據看,近5年來,家庭暴力投訴率從原先的10%左右逐年下降到如今的5%左右。“經過社會各界共同的努力,宣傳認知提高了,家暴投訴下降了,但家庭暴力依然是上海婦女維權中的主要問題之一。”葛影敏認爲,“致傷、致殘、致死的惡性家庭暴力案件時有發生。”
然而,很多女性在遭受家暴後並不會求助於庇護中心。由盧灣區婦聯和盧灣區女律師聯誼會共同完成的《家庭暴力調查研究》中指出,62%的受訪者不知道有反家暴庇護中心和機構。上海市婦聯權益部副部長陸榮根分析了家暴庇護中心接待量較低的原因:一是很多家庭暴力的程度還未到危險的地步;二是由於種種原因,一些被家暴婦女不知道庇護中心的存在。最關鍵的原因是,不少被家暴婦女感覺顏面上過不去。
黃浦區專職維權幹部王小姐說,一些被家暴的婦女不願入住庇護中心,不想鬧得衆人皆知。其實,對於家暴事件,工作人員會保護當事人的隱私,不會透露她們的個人信息。與其到親朋好友家避難,曝光家醜,還不如尋求專業庇護。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樣更有利於保住面子。
在上海市婦聯接待的家庭暴力投訴中,許多受害女性還陷入一個惡性循環:在初次遭遇丈夫暴力後,第一反應是憤怒、傷心,此時丈夫就會百般體貼討好,甚至不惜下跪求饒,女性在這樣的情況下,往往因爲心軟而選擇原諒,錯失表明立場的機會。等到下次丈夫再犯時,暴力會變本加厲。如此往復,使一些受害女性人身和心理健康受到極大影響。
“據我們所知,許多家庭暴力傷害案是在施暴後24小時內發生的,因此,讓受虐婦女、兒童有一個臨時棲身之地,可爲衝突雙方提供緩衝,避免更大的傷害發生。受害人應該打消顧慮,積極利用社會救助資源進行自我保護。”葛影敏表示。
據瞭解,上海市反家庭暴力庇護救助中心兩年來庇護的15名女性,都得到了法律、心理諮詢服務,其中73.3%與施暴者達成和解,生活穩定,未再發生過家庭暴力事件;26.7%通過訴訟與丈夫離婚。
上海市人大代表白文華建議,市、區、縣人民政府應設立專門的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監督防治家庭暴力,並定期開展反家庭暴力的社會活動,同時提供防治家庭暴力的專業諮詢,並聯合相應部門,加大宣傳,根據家庭暴力受害人需求,提供法律服務、追蹤輔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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