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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15日電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移民部對聯邦技術移民類別(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進行審覈評估發現,已有“受僱證明”的技術移民抵埠3年後,平均薪資達7.9萬元,較沒有該證明者的4.4萬元高近一倍,但即使如此,海外簽證處人員仍指該類別造假個案氾濫、取證艱難,建議移民部提高對申請人的語言要求,以及招收更多年輕技術移民等。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根據《信息自由法》取得移民部內部對聯邦技術移民類別的評估報告。報告檢討了影響該類移民收入的主要因素,其中以“受僱證明”(Arranged Employment Offer)影響最大,其次是語言能力,其它加國經驗、年齡、學歷、工作經驗等均有一定影響。
報告建議,應更加重視申請人英語或法語的能力,並要求他們參加正規的語言測試以證明;應優先招收年輕的技術移民;應對申請人學歷進行分級評定,同時要求提供資歷認證;檢討配偶教育背景及有否親戚在加拿大這兩個現行標準對評定申請人資格是否有必要。
報告顯示,有“受僱證明”的技術移民,抵埠一年後薪資較沒有證明者高74%,而在3年後,前者的平均薪資達到7.9萬元,較後者的4.4萬元高近一倍;不過,加國的海外簽證處工作人員接受移民部評估部門訪談時,大部分人都對“受僱證明”評價負面,尤其對其真實性提出極大質疑。
他們認爲這其中造假個案氾濫,調查取證僱主及工作安排的工作費時費力,還難有成效,並且在現行評分制度下,一紙“受僱證明”能令部分在其它關鍵人力資源標準,如語言能力、教育背景等方面未達標的申請人拉高總分,獲得移民資格。
簽證人員指出,“受僱證明”的常見造假情況包括僱主根本不存在,商業機構提供與其業務範圍不相配的虛構職位,親戚朋友提供的“便宜”證明,又或是崗位真實,但職務描述誇大。他們還發現,有申請人被移民顧問說動,花一大筆錢購買假造的“受僱證明”,甚至真以爲在加拿大有工作等着他們。
報告還發現,語言能力達到評分制度下16至20分的技術移民申請人,收入比僅得到0至7分者高近39%;在申請前至少已在加拿大工作一年以上的申請人,收入亦較沒有加國經驗者高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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