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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鋒
河南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發佈文件,要求新設網吧以及在2011年底前設立的網吧,申請變更登記事項的要額外繳納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30萬元。該小組一負責人稱,收費依據並非法律條款,而是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2月15日《南方日報》)
在法治社會,這樣的理念日漸深入人心:沒有規範性的法律文件規定、許可或授權,任何組織不能向企業或個人收取任何費用。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頂着“落實市委市政府交辦工作”的帽子收費30萬元,顯然是典型的亂收費。
亂收費的目的是爲了設置高門檻卡住黑網吧,這種以不規範甚至違法的方式來制約另一種違法行爲的做法簡直就是黑色幽默。
所謂黑網吧,是指無證無照、逃避監管的網吧,遏制黑網吧的有效手段是在積極發動社會監督舉報的基礎上,加強監管巡查,只要巡查到位不偷懶,黑網吧很難生存。
管理黑網吧的功夫在日常的監管中,把希望寄託在收費門檻上,有懶政之嫌。另外,該小組還錯誤理解了黑網吧的概念,申請登記的網吧根本就不是黑網吧,即使存在着網吧間私下倒賣或租借證照的行爲,如果經營者中有人辦理了註冊登記,不管登記者與實際經營者是否相符,網吧也只是違反了有關企業登記的法律法規而已,不能視爲無證無照的黑網吧。
設置收費門檻不僅不會遏制私下的倒賣或租借網吧證照行爲,反而會讓一些正常登記或變更登記的經營者望而卻步,這樣恐怕只會逼出更多的黑網吧或登記不規範的網吧。
不論是整頓黑網吧,還是規範其他行爲,都必須按法律辦事,如果監管部門不尊重法律,把監管法規撂在一邊,想當然地走“以費代管”或“以罰代管”的捷徑,那麼,只會適得其反,不僅黑網吧經營等初始的不規範行爲得不到有效遏制,還會人爲製造出新的不規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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