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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書評人李鮃
爲了給老公準備情人節禮物,Anna很是用了一番心思。在Ralph Lauren官網上精挑細選了一個皮夾,然後委託在美國的朋友到相關商場代購,再快遞迴國內。因爲擔心郵路不暢趕不上情人節,她很早就下了單。平時收貨地址都是家裏的,這次還特意改成了公司的,先不讓老公知道,等到了情人節再給他一個驚喜。
忙活完這一切,Anna忽然覺得自己有點搞笑。在談戀愛時,老公——當時是男友,還是很有情調的,經常約她去看電影喝咖啡,情人節更不用說,除了送玫瑰,還要奉上精挑細選的禮物。可是倆人結了婚以後,他的浪漫也就漸漸消失了。如果不是Anna提醒,他根本就準備假裝忘了還有情人節這回事——當然是假裝,情人節前後,媒體鋪天蓋地都是這個話題,商家也拼了老命搞活動,只要你是一個現代人,只要你不是瞎子聾子,你就不可能錯過這個節日。但老公去年就愣是兩手空空地回了家——說他兩手空空倒也不對,他還是拎了個袋子,裏面是各種吃的,肉、蛋以及菜。Anna跟他發脾氣說他沒有送花,他居然涎着臉從袋子裏拿出個菜花來:“老婆,你看,這不是花嗎?而且今天是花,明天還可以做菜。送玫瑰多不實用,而且今天死貴死貴的,都便宜了黑心花商了。”
要說Anna和老公並不是特例。2012年情人節百度搜索數據表明,從1月30日到2月10日,“情人節”搜索總量爲8734770,其中“禮物”搜索量爲1571369,佔17.99%:而在“禮物”這一項裏,“送男生”爲583860,佔6.68%;“送女生”爲701688,佔8.03%;“送老公”爲89017,佔1.02%;“送老婆”爲61896,佔0.71%。
這實在是一組極其有趣的數字。
首先,它顛覆了我們習以爲常的觀念:情人節就是男人送女人禮物。數據表明,無論男女,都願意精心爲愛人準備禮物,相差並不算懸殊。
其次,“送男生”、“送女生”的搜索量,數倍於“送老公”、“送老婆”。“送男生”、“送女生”無疑是在戀愛、追求階段,而“送老公”、“送老婆”則是已婚階段——最起碼是關係已經相當穩定,纔可能以老公、老婆互稱。我們可以這樣解釋,相對於戀愛階段,已婚人士更加了解彼此,不需要上網搜索就知道送什麼禮物合適。不過另一個解釋就是,已婚人士情人節互送禮物的確比戀愛中人少很多。根據經驗,這兩個解釋都算靠譜,但後一個顯然更靠譜。以我這樣的資深已婚人士爲例,我覺得已經老夫老妻了,沒必要湊這熱鬧,趕在情人節買玫瑰讓人狠宰,也沒必要去商場或是網購禮品增加道路擁堵程度——平時已經夠堵了。兩個人在一起,歲月靜好,日子長着呢,想買什麼,平時去買好了。
不過最有趣的,倒是“送男生”的搜索量低於“送女生”1.35個百分點,而“送老公”的搜索量超過“送老婆”0.31個百分點。也就是說,戀愛時,男人比女人更願意送對方禮物,以及更關心送什麼禮物;但結了婚以後,女人對送禮物這件事更爲上心。
認真想想這件事,的確有點悲催。通常來說,女人永遠是浪漫的,而男人往往只在某一個階段表現出浪漫,那就是他在追求女人時。似乎每一個白頭偕老的故事,都可以分爲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男人熱烈追求,激情浪漫;另一部分是木已成舟,女人沒什麼變化,依然渴望浪漫、溫柔、情調,男人卻忽然變成了不解風情的木頭。所以纔會有“投之以皮夾,報之以菜花”這樣讓人哭笑不得的事出來。
不過Anna畢竟是通透的女人啊。她承認,男女畢竟大不同,不必斤斤計較,自找不痛快。相反,她還是很用心地挑選禮物送給老公。因爲自己喜歡啊,在這個過程中,自己也得到了很大的樂趣。
至於自己的情人節禮物嘛……她已經在網上給自己挑了幾件一直很喜歡卻沒捨得買的首飾,如果老公沒有帶回像樣禮物的話,那就使用“撒嬌支付”,讓他爲這些禮物買單。這些東東可都是很貴的喲,應該差不多能清空他的小金庫了,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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