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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巴西利亞2月16日電(記者劉彤)巴西聯邦最高法院16日裁決,針對巴西公職人員腐敗問題的立法《清白案底法》符合憲法,並將在今年10月舉行的市政選舉中正式付諸實施。
《清白案底法》2010年6月由時任總統盧拉簽署實施。根據此法,巴西從政人士凡在選舉中有舞弊行爲,或在執政期間有貪污、隱瞞財產等行爲,一旦罪名成立將至少被剝奪8年的被選舉權。大批政客強烈反對這項立法,並以違憲爲由提出上訴。巴西聯邦最高法院因此暫停該法實施。
最高法院15日就此舉行辯論,16日會議結束時,由11名大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以7比2的投票結果裁決《清白案底法》符合憲法。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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