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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全國兩會·聚焦政法亮點
本報記者趙陽
“犯罪後懂得了什麼是法律的尊嚴,服刑時體會了什麼是執法公正。”2011年9月,一批減刑假釋名單張貼在了江蘇省鹽城監獄某監區的公示欄裏。服刑人員張某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後說:“在監獄,想要獲得減刑,主要看自己平時的表現,改造表現怎麼樣,監區的計分情況清清楚楚。”
去年以來,江蘇省監獄勞教(戒毒)系統着力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提升了監所執法水平。不僅在江蘇,自2011年3月,司法部在全國監獄勞教(戒毒)系統部署開展監所規範化管理年活動以來,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把監所規範化管理作爲當前乃至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任務,強力推進學習培訓,強化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監所規範化管理活動取得了顯著成效。
創新載體突出特色
各地在監所規範化管理活動開展過程中,結合本地區實際,將活動與監獄和勞教、戒毒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結合起來,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創新各具特色的工作內容和形式,收到了較好效果。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大力實施警戒模式改革,基層監區(大隊)警力達到規定要求,“三大現場”配備警察比例科學合理,監獄和勞教、戒毒場所保持了持續安全穩定。
北京市勞教局明確了八個方面、61項需要規範的內容,並依次分爲ABC三類,A類爲需要進一步深化、鞏固和加強的工作,B類爲存在一定差距,重點採取針對性措施的工作,C類爲根據計劃和未來發展趨勢需要制定規劃的工作,提高了活動的標準化和精細化水平。
江西省監獄局爲全面推進規範化管理工作,在全省監獄系統開展爭創“十面紅旗”活動,並利用江西的紅色資源,深入開展“紅色文化進監所”活動,不斷提高教育改造質量。
陝西省監獄局堅持把規範化管理活動與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緊密結合,大力實施以發出一封公開信、開展兩項活動、實行六個延伸爲主要內容的“126”工程,極大地提高了教育改造效果和社會滿意度。
建章立制完善機制
各地以監所規範化管理活動爲契機,認真總結、歸納、提煉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做好相關制度的立、改、廢工作,監獄和勞教、戒毒工作制度體系和相關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用制度規範工作的有效機制。
吉林省建立了刑釋人員獄內定向培訓簽約、出監即就業的無縫銜接回歸機制。吸收社會力量參與罪犯學歷教育、勞動技能培訓和出監所創業培訓,積極參與“彩虹基地”建設。
山東省司法廳制定了《規範化建設制度規範》,與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的實施細則》,對罪犯的獎罰、考覈、減刑、假釋作了全面細緻的規定。
河北省勞教局(戒毒局)修訂下發了《基層基礎建設綱要》和《實施細則》,制定了《規範化建設標準》和《職業化建設標準》,細化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664項,明確工作標準9大類381條,完善8大項100多種表簿冊填寫標準,做到了事事有規範、處處有標準。
四川省監獄系統圍繞建立完善獄政管理、教育改造、勞動改造、刑罰執行、生活衛生、民警崗位職責、外觀標識等標準化制度體系,共梳理制度415項、廢止制度99項,修改完善制度25項,新建制度40項。
廣東省勞教、戒毒系統大力加強戒毒康復規範化建設,進一步完善“所所、所地、所企、所家”合作模式和“契約式、星級式、自主式、幫扶式”四種管理機制,形成了“人文化的康復環境、人性化的康復服務、學校化的康復教育、企業化的生產就業、系統化的康復訓練、社區化的日常生活、立體化的無縫銜接”等具有廣東特色的戒毒康復“三水經驗”。
規範執法管理有序
規範化管理意識明顯增強、執法規範化水平顯著提升、教育改造工作全面加強、獄(所)政管理進一步規範、管理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更加完善、監所設施和經費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經過全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全體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的共同努力,規範化管理活動給全系統帶來了新的變化。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認真組織學習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學習監獄、勞教、戒毒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共編印輔導材料24萬多冊,舉辦各類培訓班6700多次,參訓人員46萬多人次,幹警參訓時間都在10天以上。通過學習,廣大幹警進一步增強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加深了對規範化管理內涵實質、目標要求、方式方法的理解把握,規範化管理意識明顯增強,規範化管理水平顯著提高。
監獄和勞教、戒毒場所總體上保持持續安全穩定。各地加大了制度執行力度,大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切實加強獄內偵查和獄(所)情研判,嚴格執行監獄安全管理“35條”和勞教、戒毒場所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等,切實維護監所正常秩序。通過推進監所規範化管理,2011年,全國監獄和勞教、戒毒場所未發生重大疫情,勞教、戒毒場所未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穩定工作達到歷史最好水平。
教育改造質量明顯提高。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認真貫徹監管工作“首要標準”,全面規範教育改造工作,思想、文化、技術教育進一步加強。一批省(區、市)建成了出監監獄,全系統勞教人員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入學率達90%以上,職業技能培訓考試獲證率達95%以上,教育改造效果明顯增強。教育改造方法更加完善,各地普遍實行服刑人員“5+1+1”教育改造模式和勞教“六三制”規定,全面落實分類教育、個別教育、教育改造質量評估等制度,教育改造質量進一步提高。
與此同時,隨着監獄體制改革和佈局調整加快推進,監所設施裝備和經費保障水平顯著提升,全國監獄、勞教所(戒毒所)經費基本實現財政按標準全額保障,監獄信息化建設一期工程全面實施,28個省(區、市)監獄局完成省級網絡聯通,16個省(區、市)監獄局和492所監獄建立了應急指揮中心,監所安全警戒設施設備更加完善,監所物防技防水平明顯提高。
各地通過規範警務管理,監所警力配置更加合理,監獄勞教人民警察考錄、培訓、執法質量考評、職業保障、輪崗交流等制度更加完善並得到有效執行。通過抓好從優待警各項政策的落實,幫助幹警解決了工作、生活中許多實際困難,廣大幹警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得到了更充分發揮。廣大幹警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宗旨意識明顯增強,思想政治素質進一步提升。
本報北京2月17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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