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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所有業主都是一分錢沒少花,現在憑運氣享有車位,一部分車輛就不能進小區,自己另想辦法,這樣合理嗎?”壹街區靜德花園業主曹先生最近就遇到了抓鬮兒之後無處停車的窘境。面對小區車位供求不平衡的現狀,一些物業公司選擇採取抓鬮兒的方式解決車位分配問題,但這樣的方法究竟是否可行,業主對此說法不一。
手氣好喜難自禁PK點兒背無處停車
靜德花園業主曹先生介紹說,小區去年11月份曾針對地上車位的分配進行了一次抓鬮兒,抓到車位的業主纔有資格向物業公司繳納每月200元的管理費,從而獲得小區門卡,將車停放在小區內。沒抓到車位的業主相應也就被剝奪了將私家車停放在小區內的權利,停車問題只能自行解決。
“小區業主現在就是兩種情緒,抽到車位的覺得自己手氣好,討論抓鬮兒這種‘撞大運’的方式是否合理也就回避了。其他業主就是跟我一樣‘點兒背’,雖然覺得這種方式不太合理,但是也只能先找個能停車的地兒了。”曹先生無奈地說。
劉先生和曹先生一樣,也是那部分“點兒背”的業主之一,由於在抓鬮兒中沒有抽到車位,這幾個月來,劉先生的車在小區東門售樓處和郵局門口打起了遊擊。“像我這樣的業主大概有100多位,沒抽到號,即便是向物業交了車輛管理費也不能獲得小區門卡,想進小區保安根本不放行。我覺得抓鬮兒本來就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小區是所有業主的公攤不能誰運氣好誰用。”劉先生說。
雖然在抓鬮兒之前就租到了地下停車位,可是對於以抓鬮兒的方式解決小區停車難的問題,業主李小姐卻始終覺得有點荒唐,而對於物業在方案制訂後的執行力度,李小姐也表示質疑。“有些人會說我現在是‘站着說話不腰疼’,可這種抓鬮兒的辦法我覺得的確有失公平,都是一個小區的業主,單憑抓鬮兒就不讓人家的車進來,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況且,物業在抓鬮兒之後也沒有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在面對一些沒有卡的業主強行進入不得而停車堵門的情況,保安爲了不影響小區車輛的正常出入,也只得放行。”
“我曾經親眼看到一個自稱租了小區房子的人將車堵在門口,稱租了這裏的房子就得進來停車,旁邊一位業委會的阿姨一直在勸說也沒用。哎,現在連本小區業主的車想停進來都難呢。”李女士說。
對於抓鬮兒這種全憑運氣進行車位分配的方式,很多業主表達了自己的不滿,但是又無法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法,最終也只能將責任歸結到自己運氣差,無奈接受。
物業公司:出於管理考慮治理小區停車難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抓鬮兒這種“原始又公平”的車位分配方式很多社區都在採用。一些小區甚至還出現過業主爲抓到車位,半夜排隊抓鬮兒的場面。但在很多業主來看,抓鬮兒分車位雖不失爲一個解決辦法,但其公平與否值得深究。
壹街區靜德花園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物業方面制訂以抓鬮兒分配車位的方案在實施之前通過了業委會的審覈和批准,對於以抓鬮兒、門卡的方式管理小區車輛,也實屬無奈之舉。
在物業公司沒有發佈抓鬮兒通告之前,地上車位作爲小區的臨時停車位,停車不用繳費,一些業主爲了方便省錢,情願“鬥智鬥勇”將車停放在離家近的地上車位。這樣一來,雖然表面上車位能夠基本滿足業主的需求,但停車狀況十分混亂,小區不設門禁,致使很多外來車輛混雜其中,甚至一度出現過車輛佔用消防通道的情況。
出於日常管理的考慮,在通過業委會的批准後,物業公司決定實行抓鬮兒的方式管理小區的車輛停放。方案註明,除地下車位以每月300元出租外,剩餘200餘戶對車位有需求的業主需要通過抓鬮兒的方式獲得在小區內停車的權利。
消息公示後,爲避免自家車輛無處停放的窘境,業主爭相租賃小區的地下停車位,在地下車庫700餘個車位全滿的情況下,物業公司通知,將在小區院內安裝地鎖100餘個,其他有車位需求的業主在11月份統一安排抓鬮兒來分配車位。
工作人員稱,小區共有住戶1600餘戶,地下車位700餘個,按照一戶一車計算,根本不夠用,況且一家兩三輛車的情況也並不稀奇。在抓鬮兒方案公示之前,很多業主不願到地下車庫停車,而是直接停在小區院內,物業公司出於管理的考慮,想了很多辦法處理車位的事。
“抓鬮兒也是沒有辦法的決定。”工作人員表示,這次抓鬮兒雖導致一些業主無法將私家車停進小區院內,但物業公司已和小區外聯華停車場取得聯繫,希望聯華停車場能以低價將車位轉租給小區業主,以保障沒有抽到號的業主的權益。
“我們會加大執行力度,對小區停車混亂的現狀施行全面整改,同時也希望業主能夠積極配合物業公司的工作,畢竟小區整體面貌需要物業的管理,更需要大家的維護。”工作人員說。
市物業辦:車位緊缺普遍存在需經過業委會批准
就此問題,記者採訪了市物業辦,工作人員劉先生表示,車位緊缺、供求不平衡是很多小區目前普遍存在的現象,但由於各個小區的實際情況不同,對於小區車輛停放的管理,有關部門尚無明確的制度標準。
“抓鬮兒、網上搖號、依據先來後到的順序或採取輪換制度等,都是各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根據實際情況而制定出來的分配車位的方法,但此類方案在實施之前需通過所在小區業委會批准方能實行。”劉先生說。
根據規定,入住兩年以上,入住率超過50%的小區,都有資格向街道上級部門申請成立業主委員會。而在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公司若要對車位管理實行某項新的措施,也需將方案公示,並取得大多數業主簽字通過,具體方案可通過業主與物業方面討論協定。方案通過後,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業主需配合物業公司的工作,遵守相應的管理規定。
從日常管理的角度來講,物業公司是管理方,對於一些業主提出的問題,物業公司應儘量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協調處理,但不能對配套設施隨意更改。
據瞭解,市有關部門已對小區停車現狀進行了調查,並意圖通過進一步規劃,根據各小區的不同情況,因地制宜,通過安插車位樓等方式滿足業主對於停車位的需求。
新報記者田娟實習生馬夢妍攝影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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