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河南商報報道,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下發通知規定,對新申請設立的網吧,除了要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和文化部關於網吧設立的相關規定外,“每家直營門店需繳納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30萬元”。這個通知讓我們想起過年的經典場景:“恭喜發財,紅包拿來”。說恭喜的那位滿面堆笑,被髮財的那位甭管情願與否,也只好掏紅包了,好在包多少錢這事兒還能自主。和過年不同是,鄭州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肯定不說、更不會笑着說恭喜發財,但30萬元的大紅包確實定打不饒,一分都不能少。
在後續報道里,鄭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收這筆錢)找不出法律、政策依據,就是違法,應該撤銷”。看來這個所謂的“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既不誠信也不守法。至於產業發展,就更加離譜:“掃黃打非”首先是文化管理範疇內的一個專業術語,是一項執法活動,不是做生意更不能形成產業——“掃、打”成產業的話,“黃、非”得先成產業,這成何體統!鄭州“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如此命名這個大大的開業紅包,實在讓人莫名其妙,這不是自爆其短嗎?
16日,南方都市報報道稱,鄭州市委宣傳部主管的網站“中國鄭州”上發佈了一則官方說明,指出收費是爲了打擊“黑網吧”。這就更說不通了,既然是黑網吧,那就肯定不會去辦理正規手續,自然也就不用交30萬元基金。只有正經的“白網吧”才成爲收錢對象。這不僅是要演一出“沒來的請舉手”,更像是要把一心想開正經網吧的老闆往“黑網吧”那個方向逼。當然,如此一來“黑網吧”就會雨後春筍,於是“掃黃打非”不得不成爲產業。敢問鄭州諸君,是這麼個意思不? J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