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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鄭州2月18日電(記者尚崑崙、魏莘)如果你想在鄭州開設一家網吧,一份30萬元的“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成了個無法迴避的屏障。在近日出臺的《鄭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管理的辦法》中明確規定,新設及申請變更經營地址的網吧,除了辦理相關手續外,還必須繳納這筆款項才能正常開業。此事引起從業者強烈質疑的同時,也引起社會輿論關注:這筆不菲的款項是否合理合法?用意何在?對當地互聯網文化市場會產生怎樣的影響?日前,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准入門檻”難倒從業者
張先生(化名)在鄭州經營一家網吧已有六年時間。最近生意不好,他打算另尋好地段搬走網吧。然而,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於2012年1月31日下發的《鄭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管理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打亂了他的計劃。“當時把我們叫過去開了個會,說變更營業地址要交30萬元,不然就沒法開業。”
《辦法》顯示,對於新申請設立的網吧,除符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外,還須滿足6個條件,其中第五條爲“每家直營門店需繳納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基金’)30萬元”,用於該市“文化事業發展和‘掃黃打非’工作”,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徵收,匯入市財政專戶。《辦法》同時規定,2011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網吧連鎖企業直營店、單體門店”申請變更經營地址或其他事項的,也在此例。
張先生說,這兩年店裏生意一直不景氣,繳稅、房租、人工、水電各項加起來,每天成本要1800元,而每天營業額只有1000元左右,“早就打算換個地段,可下定決心搬的時候就碰上這事了。30萬元不是小數,本來生意就難以維持,更別說再交錢。真不行只有不幹了。”
文件顯示,提高准入門檻是爲了“從源頭上杜絕‘黑網吧’的蔓延滋生”。這樣的說法更引起網友質疑:“黑網吧”從業者根本不會去辦證,“准入門檻”是高是低對他們沒有任何意義,收取這筆“基金”與打擊“黑網吧”有什麼直接關係?又有何法律依據?30萬元的“門檻”究竟限了誰?
掃黃辦:設立“基金”爲規範經營但收費未經審批
16日,鄭州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孫建理就此事接受了記者採訪。孫建理介紹,出臺《辦法》是爲了推動網吧市場規範化管理,形成打擊取締“黑網吧”的合力,提高准入門檻,打造網吧陽光審批、陽光管理、陽光經營平臺。
針對“誠信守法及產業發展基金”,孫建理解釋,目前網吧經營行業存在倒證賣證和行業壟斷腐敗行爲。收取“基金”款項,除了規範網吧經營規模、檔次外,主要是打擊倒賣證照的行爲。
孫建理表示,《辦法》是根據當地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制定的,由“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文化市場管理、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門聯合行動。當記者問及收費是否有法律依據時,孫建理承認目前還沒有經過相關部門批准。鄭州市政府法制辦也表示,沒有審查過這份文件。
收費與打擊“黑網吧”有何直接關係?孫建理說,他們現已掌握鄭州市有“黑網吧”800家左右,近期將開展全面行動,爭取把“黑網吧”一網打盡。設立“基金”,可以限制不具條件的“黑網吧”通過“倒證賣證”轉正,從而淨化市場。
針對從業者反映的種種問題,孫建理認爲,這符合正常的市場規律,淘汰一部分小網吧,能提高整個行業的經營檔次。“如果是正規經營上規模的網吧,作爲一項基本投入,這個門檻限制不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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