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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新生
多年以前,筆者的一位記者朋友到河北肅寧皮毛市場暗中採訪,發現當地的經銷商爲了讓毛皮光亮,採用了一種“活剝貂皮”的技術,在動物尚未完全死亡的情況下,強行將動物的皮毛撕下來。她在採訪中怒氣衝衝,認爲中國人沒有人性,中國根本沒有動物福利保護制度。
最近,一家採用熊膽製造藥品的企業,因爲規劃上市而引發人們的關注。這家企業採用的原料提取技術非常簡單,那就是在黑熊的體內安裝導管,讓熊膽不斷地流出來,從而製成藥品,在市場上銷售。動物保護主義者認爲,這是一種殘害動物的行爲,這樣的企業是不道德的企業,不該批准這樣的企業上市。但是,也有一些人表示支持,認爲這樣做有利於人類,同時又不會給動物造成實質性的傷害。
筆者不是藥物生產方面的專家,也不是動物醫學方面的專家,因此,無法對雙方的觀點發表看法。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以這種方式生產藥品,是一種典型的違反動物福利的行爲。採用這種生產工藝提取熊膽,顯然會給動物帶來痛苦。因此,生產企業應當儘可能地採用替代性的工藝,逐步地取消這種原料生產和提取的方式。
自然界的動物多種多樣,不能採用簡單化的方式討論動物福利保護問題。作爲人類伴侶的動物,享受人們特別的關愛,而那些實驗動物則不得不隨時面對死亡;提供勞動力的動物,每天遭到人們的驅使,而野生動物則可以在大自然自由自在地生活;遊樂場的動物,每天以自己的表演換取一日三餐……作爲高級的靈長類動物,人類具備了自我反省的意識,不僅應當考慮人類自身和諧相處的問題,也應當考慮到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正因如此,人類纔會推己及“動物”,提出動物福利保護的概念,並且制定出專門的法律制度。
中國並非沒有保護動物的法律規範,但是,中國沒有全面保護動物的法律制度體系。解決我國動物福利保護問題,必須把人類中心主義逐步地改造爲生態中心主義,自覺地放下身段,把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問題與動物的福利保護問題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在制定人類發展規劃的時候,把動物保護制度也納入其中。
我們不能指責提取熊膽的企業,因爲在法律沒有作出禁止性規定之前,他們可以採用這種方式生產藥品。當前我國動物保護組織的活動之所以會遭人非議,就是因爲他們的工作方式出了問題。在沒有修改和完善動物福利法之前,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在他人的頭上,因爲這樣做不僅會損害他人的經營權利,也會人爲地製造社會緊張關係。正確的做法是,利用合法的渠道向有關立法機關提出制定動物福利保護法的建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制定動物福利保護法,因爲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保護動物的福利,也只有這樣,才能夠引導企業健康發展。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