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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陝西省渭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白楊街道辦事處的趙村逸夫小學,2010年5月投入使用。然而,按照大多數村民和小學生的說法,學生們在進入逸夫小學學習僅僅兩個星期以後,就被告知需要返回原來的校舍學習,逸夫小學另有他用。
如今,學生們依舊在原來老舊校園內上課,趙村逸夫小學的校址已經是當地一家爲兩個品牌的汽車提供4S服務的營業機構。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原本的逸夫小學變身汽車4S店?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儘管多次下文,要求恢復逸夫小學的教育用途,但爲何遲遲不見4S店的舉動?原本在逸夫小學內學習的小學生,何時才能再次邁入他們熟悉而又陌生的教室?
村委會一紙通知將新建小學挪作他用
村民強烈不滿
記者在位於渭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白楊街道辦事處趙村村址以南、渭清路以西的趙村逸夫小學大門前看到,建在逸夫小學原址內的“陝西渭南威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的大門已被村民用建築垃圾堵住,車輛無法通行。逸夫小學內本應作爲操場的空地上,是多處已經建好的大型透明玻璃櫥窗汽車展廳、修理車間、倉庫等建築物。“原先的學校操場前方,是一根高高的國旗杆,現在則蓋上了廠房。”趙村村民李層林說。
在主體結構爲三層的逸夫小學教學樓內,透過沾滿灰塵的玻璃,記者看到,教室內黑板等教學設施仍清晰可見,但裏面要麼是裝滿了汽車零部件的一件件紙箱,要麼是擺滿了供工人休息的架子牀。二樓的一間教室,經過裝修,已經成爲汽車公司負責人的辦公室;而三樓的多數教室則基本空置。
趙村村民李峯說,2010年5月中旬,新建成的趙村逸夫小學投入使用,原趙村小學的100多名學生全部入駐上學。“但只上了兩個星期的課,村委會就通知,要搬回原先的小學校址上課,新校舍有新的用途。”
隨後,在村民的帶領下,記者來到了距趙村逸夫小學約一公里車程的原趙村小學,“趙村逸夫小學”的標識懸掛在學校的門口。
村民李秀秀說,以前她上小學的時候,用的就是小學土操場北邊的瓦房做教室,而從2010年6月初搬回至今,學生們一直在這裏上課,條件與幾十年前基本沒有變化。“原來的趙村小學,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原來村裏娘娘廟的基礎上修建的,當時因爲要備戰備荒,娘娘廟下面挖了很多的防空洞,一下雨,地面就會出現塌陷。操場東側,還有一個配電室。孩子在這樣的環境裏上課,家長是擔驚受怕。”
村民張西斌說:“學校終歸是學校,不是掙錢工具。投入這麼多錢,孩子還進不了新教室,校舍反而被村幹部出租,這種做法,哄的是羣衆,欺騙的是領導。”
村委會:出租學校是爲“還債”
主管部門:已發督辦函責令改正
記者從渭南市高新區管委會了解到,趙村逸夫小學2007年4月動工、2009年年底建成,總投資190.6萬元,目前已結算186.6365萬元。其中,逸夫教育專項資金25.4365萬元,渭南市交通局爭取28萬元,村徵地提留款預留金133.2萬元。
對於爲何原本應用於教學的逸夫小學,成爲對外盈利的汽車4S店,趙村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李五勝說,從2007年開始,鄭(州)西(安)高鐵、310國道、西(安)大(同)高鐵陸續開工並通車,兩條高鐵有80米的路段與學校平行,鄭西高鐵與學校北圍牆只有20米的距離,學生和老師整天在噪音和高鐵疾馳而過的晃動中擔驚受怕。再加上學生上學必須橫穿310國道,高鐵施工道路與學生上學的小路也有交叉,過往車輛較多,學生的安全是個隱患。“所以很多學生家長都提出了能否翻修村裏原有小學,讓學生回校上課的問題。”
李五勝說,後來村兩委會召集村上各村代表及全體黨員召開會議研究此事,最終決定重新翻修老學校,讓孩子回原校址上學。“而且在修建逸夫小學時,村裏欠下了建築隊部分費用。所以村委會作出了將小學暫時出租、所得金額償還欠款的決定。”
而對於記者提出的在近兩年的時間裏,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是否知曉逸夫小學校址出租並進行過干預、目前校園內的汽車展廳爲何拆除速度過慢影響學生回校上課等問題時,渭南市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副局長苗永光作出了答覆。
苗永光說,趙村原歸屬於渭南市臨渭區雙王街道辦事處,2009年10月劃歸高新區白楊街道辦事處。根據渭南市《關於環線以西臨渭區雙王辦區域管理移交方案》,在交接過程中,臨渭區教育部門只就趙村小學進行了移交,沒有涉及當時正在建設的趙村逸夫小學,高新區教育部門並不知道趙村還有逸夫小學。
苗永光說,今年春節前,根據羣衆反映,管委會就趙村逸夫小學擅自改變用途的問題成立了聯合工作組,經過調查,採取了果斷的措施,社會事業局也就此發文,責令趙村村委會恢復學校的教育用途。春節以後,我們又發了一份督辦函。
在趙村逸夫小學的門口,記者看到了貼在立柱上的《渭南高新區社會事業局關於恢復趙村逸夫小學教育用途的決定》,這份1月21日簽發的文件明確提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責令趙村對其擅自改變逸夫小學用途的行爲予以改正,並恢復其教育用途。但是,對於何時改正、如何改正及逾期不改相關部門將採取何種處罰措施時,這份文件並沒有明確說明。
學校何時還原仍無法確定
那麼,到底孩子們什麼時候能回到新學校上課呢?
對此,苗永光說,在對趙村逸夫小學的處理問題上,已經成立了由管委會主任周慶文任組長,副主任秦峯、紀工委書記呂煥定任副組長,白楊街辦、社會事業局、監察局、高新公安分局、綜合執法局、規劃土地局、建設局爲成員的工作組。“但目前,趙村兩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還沒有完成,問題的徹底解決,仍然需要時間。”
此次逸夫小學出租事件中的另一方當事人、陝西渭南威達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樑軍說,按照他們公司與趙村村委會2010年8月簽訂的合同,他們的租期總共10年,爲此公司已經投入了1000多萬元,進行兩個汽車品牌4S店的經營活動。“當初在簽訂合同時,我們並不知道合同中所說的‘房屋及院落’就是原來的逸夫小學,更不知道這是邵逸夫基金會援助、捐贈的教育項目,如果是這樣的話,公司當初也不會做出租賃決定。我們也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出面,在維護村民利益的情況下,也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對此事件,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曾加表示,從法律上講,這起事件違反了教育法及公益事業捐贈法。“教育法明確規定,捐贈的財物要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公益事業捐贈法中也規定,捐贈人捐贈的物品,如果定有協議的話,必須按協議使用;如果要改變協議的內容,必須徵得捐贈人的同意。”
陝西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石英說,從社會公益角度來說,“趙村逸夫小學變身經營場所的做法,是對海外人士善心的濫用,不僅傷害了愛心,破壞了善意的基礎,也是對社會道德底線的侵害。”
曾加和石英認爲,目前在一些地方,社會捐贈事業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協議的現象還相當普遍,一些性質嚴重、影響深遠的事件發生後,纔會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一方面要加大對違法行爲責任人的追究力度;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對慈善組織自身管理、慈善款物的使用監管等在內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的完善。畢竟,事前防範勝於事後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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