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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超市自有品牌的商品越來越多,由於價格較爲低廉,給消費者帶來了不少優惠。但也出現了食醋竟然使用舊酒瓶包裝的情況,引起市民對超市自產自銷產品質量和衛生狀況的擔憂。
顧客:超市自產食醋咋用舊酒瓶裝呢?
“我在樂購超市買了瓶食醋,回家後才發現包裝瓶竟然是破舊的白酒瓶子。”16日,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在樂購超市購物買了一瓶超市自有品牌的白醋,回家後才發現盛裝食醋的玻璃瓶很破舊,還有撞擊後破損的痕跡,瓶子底部印着雙溝大麴的商標。
李先生表示,食醋品質看不出來有沒有問題,但包裝瓶用的是酒瓶,怎麼看都像是小作坊生產的“山寨貨”,吃起來怎麼能讓人放心啊?
記者在樂購超市經四路店和東二環店調味品貨架看到,確實有不少樂購品牌的食醋和醬油等產品。樂購品牌的醬油使用塑料瓶包裝,但底部磨損較爲厲害,“這種塑料瓶應該是回收利用的。”一位購物市民表示。
樂購品牌食醋是用玻璃瓶包裝的,部分瓶子底部印着“江蘇雙溝酒業”,並且瓶底有一層污漬。同品牌樂購白醋也有類似情況,瓶口密封不太規範,雖然商品瓶身印有QS標識,價格比同類產品便宜了不少,但如此包裝還是讓不少市民擔心其質量。
記者瞭解到,省城不少超市都有自有品牌的產品,雖然自產自銷對消費者來說價格比較優惠,但在產品包裝、質量、消費者認同度上還存在不少問題。
超市:自產自銷讓利消費者,品質有保證
“超市自己生產貼上商標售賣也沒事,但關鍵是有沒有經過審批。”對此,市民史女士認爲,不少超市都有自產自銷的產品,包裝一般都比較簡單,價格比同類產品便宜。但不知道這種商品是如何生產的,衛生狀況怎麼樣?
“食醋包裝雖然用的是回收酒瓶,但清洗、消毒等過程比較嚴格,消費者可以放心。”對此,樂購公司事務部工作人員表示,樂購自有品牌食醋所用的包裝是回收利用的白酒瓶,但清洗、包裝、生產過程都達標,並且有檢測報告。
記者從其2011年白醋和香醋檢測報告上看到,樂購品牌食醋的標註稱生產單位爲上海紅房子調味品有限公司。記者從該公司網站看到,這家專業生產食醋的企業只有“上海白醋”這種品牌。17日下午,記者在樂購超市看到,樂購品牌的白醋和香醋已經下架。
“超市自有商品減少了中間環節,降低了成本,可以直接讓利於消費者。”對此,泉城路沃爾瑪超市經理張枚雲表示,省城各大超市大都有自有商品出售,超市的自有商品都可以達到國家標準,由大廠製造加工,並且全國統一配送,在質量方面一般都沒有問題。
記者看到,超市自有商品在價格上確實比其他品牌商品更優惠,總體來看價格優惠幅度在15%以上。
律師:使用其他品牌包裝涉嫌違規
山東泉灃律師事務所律師伊丕國告訴記者,酒廠註冊商標的文字及圖形被印在酒瓶上,表明爲酒廠專有,超市食醋使用帶有酒廠商標的酒瓶,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依據《質量法》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食醋容器上的印記亦可認爲是產品上的標識,該標識應當準確、真實表述內容物或者與內容物緊密關聯,用有白酒標記的酒瓶來裝醋,違反了該規定。
同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對裝醋酒瓶的來源,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安全要求,是否存在對人體健康的不合理危險等情況都有權利知悉,生產商、銷售商有義務如實告知消費者。
而山東統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統河認爲,從民法上講,如果該商品有衛生質量問題,對消費者造成了損害的,不管包裝是不是正規,都被認定侵害了消費者的民事權利。但僅從包裝不規範,或者使用回收包裝瓶來看,這個沒有特殊規定不準廠家用酒瓶裝醋,但是廠家一定要保證產品的衛生、健康,消毒程序必須要做到位。
“目前沒有接到消費者關於類似事件的投訴。”濟南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說,判定是否損害了消費者權益,首先要有質檢部門的鑑定證明,如果確認不符合安全標準,則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給予消費者十倍賠償。對於超市自有商品也是如此,只要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沒有對消費者造成損害就可以。本報記者王光營實習生李傑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