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改進外國機構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的管理工作,我辦決定從即日起調整用戶信息備案週期,由每月備案一次改爲每季度備案一次,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5日至10日向我辦備案截止到上月底的現有用戶情況。請各機構按要求填寫《用戶信息備案表》,備案方式不變。
特此通知。
(來源:國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