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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小子、哈佛畢業、籃球明星、懷才不遇,又忽如“黑馬”脫穎而出,這簡直就是現實版的好萊塢電影故事。林書豪有太多理由讓美國人驚歎。他的成功故事既是“美國夢”的產物,也是美國通俗文化造就。
籃球在美國,有國球之稱,它早就不再是一種純粹的球類運動。在NBA的主導下,它成了一種混雜着商業、傳播、體育,並具有超乎尋常的社會羣體效應的通俗文化。美國人的本事就在於,它能把一種體育項目轉換成一種通俗文化,一種甚至能讓全世界很多人都去追求的“時髦”。以至於很多人看NBA不是因爲自己喜歡,而是因爲別人都在看。
對於有着和林書豪同樣膚色的華人來說,“林瘋狂”更能激起一種特殊的感情。世界上任何民族,大概都會對能在別的民族國度中取得成功的本民族人士,產生一種特殊的親近感。這同奧巴馬當了總統,肯尼亞的黑人感到狂喜是一樣的。在這一點上,“林瘋狂”與當年的“姚明熱”確有相同之處。
但是,林書豪與姚明又有着明顯的不同。林書豪說到底是個美國人,只不過是長了個華人面孔而已。林書豪的引人之處在於,他的經歷就像是一場“美國夢”的完美實現。這是最讓美國人着迷的地方,恐怕也是讓奧巴馬總統有意引以爲豪的原因所在。
而姚明這個來自中國上海的小夥子給美國帶去的,是對美國人的“籃球觀念”、美國人腦海中“中國人形象”的顛覆。2002年,是姚明在美國最火爆的一年。那一年秋天,筆者在報道“姚明熱”之餘,曾去過一座小鎮的圖書館,翻閱了書架上給孩子們看的所有那些有關中國的圖畫書,發現此類書籍中繪製的中國人形象不是身材矮小瘦弱,就是有着暗黃色的面孔。我後來問一位美國體育雜誌的編輯:“姚明的出現最讓美國人驚奇的是什麼?”他的回答是:“沒想到中國人長得這麼高,而且籃球打得這麼好。”
我們大可不必因爲姚明的輝煌,就去貶低林書豪“美國夢”的意義,但把因膚色相同或血緣相近而產生的親近感,與民族自豪感混淆在一起,那就未免真的有些“瘋狂”了。這也讓自己的民族自豪感變得過於“廉價”。
更值得我們琢磨的恐怕是,美國人怎麼會把籃球玩成了一個全世界流行的“通俗文化運動”。其實,我們平時所說的美國人的傲慢也好,妄自尊大也好,與這些被全世界年輕人所迷戀與追捧的美式通俗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美國的”就是最好的,在最好的裏面能玩得最好,就是最能讓人們追捧的。
美國《時代》週刊最新一期的報道中,有這樣的斷言:“儘管中國球迷們對林表現狂熱,但在盛產奧運金牌的中國,要想培養出一個林書豪式的人才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美國人的得意溢於言表。
我們能不能反問一句,爲什麼我們非要培養出一個林書豪式的人才呢?難道盛產籃球明星的美國就不能(或者需要)培養出一個世界級的乒乓球人才嗎?當然,在有這樣的設問之前,是我們也能夠打造出一種能讓全世界成千上萬粉絲狂熱追求的通俗文化。(丁剛人民日報高級記者)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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