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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價格上調客運班車燃油附加費跟漲
本報訊(記者喻莉萍)日前,東莞市物價局轉發了省物價局、省交通運輸廳關於調整廣東省道路客運燃油附加費的通知。據調價通知,自2月13日零時起,東莞市始發的班車客運(含旅遊班車客運)單位計費里程燃油附加費由原0.01元/人·公里調整爲0.02元/人·公里。
根據調整通知,東莞市始發的班車客運(含旅遊班車客運)的燃油附加費調整到了每百公里爲兩元。市物價局強調,此前各道路客運經營者及各客運站場已預售的全部客運班線車票,按原票價執行,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據悉,由於廣東省道路客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變動較頻繁,爲便於道路客運經營者和汽車客運站上限票價的申報工作,東莞市物價局決定對道路客運上限票價分兩部分進行申報,即按不含燃油附加費的道路客運價格申報和含燃油附加費的道路客運運價申報。
據市物價局解釋,因爲重新調整客運班線上限票價的工作量大、時間緊,各道路客運經營者和汽車客運站可先按有關規定重新計算上限票價,於2月13日起執行。同時,須按申報要求抓緊時間完成重新申報工作。原經審覈的客運班車上限票價,在3月1日後未經交通、價格主管部門重新審覈的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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