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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的積極協調和努力下,中韓兩國司法部門的交流與合作日益密切,我國執法部門與韓國法務部、大檢察廳、警察廳、國情院等相關部門建立了密切的合作機制。在中韓兩國執法部門的共同努力下,部分潛逃韓國的重大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國,極大震懾了欲外逃至韓國的犯罪分子。
今年是中韓建交20週年,兩國關係從無到有飛速發展,不僅經濟和文化交流突飛猛進,人員交流也進入高峯期,去年中韓雙邊貿易額突破2456億美元,人員往來超過600萬人次,在韓中國留學生超過7萬人。與此同時,部分中國犯罪分子也利用中韓人員交流密切的便利條件,希望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到韓國定居甚至入籍,以期達到躲避法律制裁的目的。僅去年,就有5名在韓潛逃重大犯罪嫌疑人被韓國司法部門抓捕,後經兩國司法部門密切合作,其中4人被成功遣返,1人因爲已經加入韓國國籍正在接受取消韓國國籍的審查,還有1人爲主動自首,中韓警務合作取得重大突破。
挪用4億公款終被遣返
2008年年初,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海集團)在進行財務檢查時發現,其駐韓國釜山公司的鉅額運費收入及投資款不翼而飛,被內部人士非法截留和轉移,涉及總金額在4億元人民幣,由此一樁中國航運界罕見的財務醜聞由此爆發。
中海釜山公司是中海集團在全球9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的海外公司之一。案發後,中海集團立即報案,並查明釜山公司財務經理李克江有重大犯罪嫌疑,他通過“螞蟻搬家”式的財務“運作”,分100多次將公司的鉅額公款從公司賬戶逐步轉移到其他賬戶,並據爲己有。李克江在案發後“人間蒸發”,無人知曉他的下落。
由於該案涉及金額龐大,性質惡劣,引起國資委和公安部高度重視。國資委在事件後隨即發出財務風險警示,並向在海外有分公司的大型央企發出通報。公安部也對此案高度重視,並通過各種方式查找李克江的下落。鑑於李克江在韓國常住多年,各種社會關係非常複雜,因此李克江可能繼續藏匿在韓國的可能性較大。中國駐韓警務聯絡官通過各種方式,要求韓國司法部門加大對該案的關注力度,並爭取早日將李克江捉拿歸案。
由於李克江並沒有加入韓國國籍,也沒有永久居留權,因此隨着李克江在韓藏匿的時間越來越長,其在韓居留期也已屆滿,成爲名副其實的非法滯留者。雖然李克江在韓國改頭換面、東躲西藏,極力迴避與熟人接觸,希望隱匿自己的行蹤,但韓國國情院最終還是獲得了李克江在韓非法滯留的情報。2011年5月5日,韓國警方緊急出動,將渾然不覺的李克江捉拿歸案,並隨後移送檢察部門接受調查。
我駐韓警務聯絡官王大鵬得到消息後,隨即通報國內,並在公安部的直接指導和指揮下與韓方進行交涉,最終韓國檢察總長作出了撤銷起訴、強制遣返的決定。2011年10月28日,李克江最終被遣返回國,而隨着這起國內航運界罕見的挪用鉅額公款案主犯落網,案件的審理工作也進入全新的階段。
殺人犯藏匿18年遭驅逐
1993年12月26日,寧靜秀麗的中朝邊境小城吉林省臨江市發生一起震驚全城的兇殺案,當晚20時許,權志鬆在臨江某歌舞廳與人發生口角,雙方發生激烈打鬥。接到弟弟在歌舞廳“被欺負”的消息後,權志鬆的哥哥權巖鬆手拿兇器趕到現場,兩人一起用匕首捅死一人、捅傷兩人,隨後兩兄弟負罪潛逃。臨江市公安局對此案高度重視,並採取了一切可能的手段尋找兩人的下落,但奇怪的是兩人從此再無任何消息。
轉眼該案過去18年,而臨江警方對犯罪嫌疑人權志鬆、權巖鬆兄弟的抓捕始終沒有放棄,並於2011年組成由臨江市刑偵大隊及國保大隊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進行進一步偵辦。在經過幾個月的細緻工作後,終於獲取到一條有價值的信息:權氏兄弟的姐姐在大連居住,而專案組在調取其姐相關信息時,發現其姐有套住房的社區登記暫住人口姓名爲趙學俊。經過專案組的細緻調查和分析,發現趙學俊很可能就是殺人逃跑的權志鬆。專案組民警立即前往大連市對趙學俊實施抓捕,並於2011年10月14日將其成功抓獲歸案。經訊問,趙學俊供認了其就是權志鬆,他對殺人逃跑後,花錢重新辦了假戶口改名爲趙學俊藏匿至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在對權志鬆的審訊中,專案組獲得了其哥哥權巖鬆已經潛逃到韓國的重要線索。專案組隨即通過吉林省公安廳向公安部國際合作局請求協助,而公安部也立即啓動國際執法合作機制,通過駐韓使館警務聯絡官與韓方進行密切接觸,希望韓方提供司法合作便利。根據國內公安部門向韓方提供的權巖鬆在韓國可能使用的假名,韓國法務部出入境管理局進行了細緻篩查,發現權巖鬆確實冒用他人名義非法進入韓國並長期拘留,而權巖鬆在韓國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場所隨即也被查清。
在公安部刑偵部門、出入境管理部門、國際合作局、駐韓警務聯絡官及韓國出入境管理局、韓國警方等的密切配合與協作下,權巖鬆於去年11月初被韓國警方抓捕。隨後韓國出入境管理局以“非法騙取拘留資格”的罪名,決定將權巖鬆驅逐出境。2011年11月24日,潛逃18年的殺人案嫌疑人權巖鬆被成功遣返國內,而從10月中旬發現權巖鬆潛逃韓國到11月下旬成功將其從韓國遣返歸案,僅僅用了1個多月的時間。
大“蛇頭”潛逃10年終落網
2011年11月22日下午5點,從韓國仁川飛往青島的MU560航班緩緩降落,旅客們陸續走下飛機,這時一名叫“金勇南”的韓國乘客頭戴鴨舌帽出現在航班的到達出口。突然,埋伏在附近的6名便衣刑警一擁而上,將猝不及防的“金勇南”抓捕歸案。
其實這個人真名叫趙勇哲,原籍遼寧丹東,是一名在逃的大“蛇頭”。趙勇哲涉嫌在2001年與其他4名同夥(已全部捉拿歸案)一起,先後組織260多人從丹東偷渡到韓國。在偷渡案被揭發後,隨着同夥逐步落網,他攜部分贓款潛逃出境。
爲了躲避法律制裁,趙勇哲試圖將自己徹底“漂白”,採取更換姓名改變身份的方式在韓國“潛伏”。在案發後的10年間,趙勇哲沒有回過一次國,但隨着時間的流逝,麻痹大意促使其露出馬腳,趙勇哲居然與家人進行聯繫,而該情況隨即被我公安機關掌握。
隨着中韓執法合作機制的啓動,根據中國公安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個人信息,韓國警方隨即找到了在韓國悠哉遊哉的趙勇哲,由於趙勇哲使用假冒中國身份騙取在韓長期居留權,因此韓國出入境管理部門隨即對其作出了“取消非法騙取的拘留資格,強制驅逐出境”的處理決定。與此同時,韓國有關部門將趙勇哲驅逐出境的時間和具體航班等內容通報中方,確保了犯罪嫌疑人在一週內順利遣返並在華被捕。
大“蛇頭”趙勇哲根本不知道中韓執法合作的大網已經拉開,被遣返時故意選擇從青島入境,以爲避開瀋陽或許能風險小一些,沒想到一踏入祖國的土地立即束手就擒。
“清網行動”迫使逃犯自首回國
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網上追逃專項督察“清網行動”,並取得強大的威懾效果,戰果顯赫。9月下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日前聯合發佈《關於敦促在逃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宣佈凡是在逃犯罪人員2011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監獄或者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等有關單位、組織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清網行動”同樣在駐外使領館也得到宣傳和貫徹。我駐韓使館警務聯絡官王大鵬隨即將國家有關“清網行動”期間自首寬大處理的政策在位於首爾的使館領事部院內進行張貼,以期達到最大的宣傳效果。
多年前在吉林省汪清犯下“傷人致死案”的俞東煥,雖然在案發後幾經轉折通過非法手段獲取了在韓長久居留權,但其內心的擔心和恐懼一直揮之不去。
俞東煥的家屬在去我使館領事處時,看到了張貼的關於“清網期間”自首從輕處理的公告。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俞東煥終於在家屬陪同下於2011年12月15日主動聯繫到我駐韓警務聯絡官,申請自首回國,接受中國法律制裁。目前俞東煥已經回到國內,相關案件也在正常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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