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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列車採購價令人咋舌,一個自動洗面器7.2395萬元,一個大理石洗面臺2.6萬元,一個感應水閥1.28萬元,一個衛生間紙巾盒1125元,最後組合成總價三四十萬元的整體衛生間。這些產品均由鐵路官員們指定的供應商提供,號稱要用20年的產品剛下線就狀況頻發。(2月20日《新消息報》)
原來價格居高不下的“奢侈動車”還暗含着這樣的機關。當1000元一個的部件,被採購成10000萬元的時候,其成本就會以票價的形式,轉嫁給每一個消費者。天價採購屢見不鮮,從花光預算到工作需要,這期間,我們只對雷人的理由進行譴責,卻未必有理性的審視角度。
如果不是劉志軍、張曙光貪腐黑幕的曝光,其間隱情恐怕到現在都難見之於衆。但很明顯,將責任歸於一兩個腐敗分子,並不是科學的態度。假若一種制度無法杜絕天價採購的發生,反而爲其大開方便之門,這樣的制度難道沒有問題嗎?
就近來曝光的幾起天價採購事件來看,問題的嚴重性遠遠超過我們的想象。更令人糾結之處在於,每一次曝光之後,並沒有見到任何改進之策,媒體披露之後,僅僅是叫停,然後當事人裝模作樣地出來解釋一番而已。動議者、採購者都沒有被追究責任,也沒有其他監管部門出來就如何堵住漏洞,給予明確的說法。
時下的政府採購,在程序上其實就是自話自說,採購什麼,怎麼採購都由採購主體來定,結果是採購者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其採購的合理性、真實性、有效性靠什麼監督?加之採購信息的不透明、不公開,使採購往往因技術審查而進入暗箱操作。最後,採購成爲少數人,或者整個利益羣體牟利的途徑。比方“只買貴的,不買對的”,或者“爲了花光預算”,都有集體牟利的影子在裏面。
越是反常的採購,越應該審查和追問。如同衆多天價採購一樣,“奢侈動車”更像是一封實名舉報信。那些看似嚴密的把關程序,何以沒有發揮任何作用?
遏制天價採購,從本質上還是將“權力關進籠子”的問題。如何實現制度填補?一是要建立公正的第三方採購平臺,使採購脫離利益主體的束縛;二是要取消不必要的技術審查,避免使之成爲技術壁壘,爲權力營私創造條件;三是要增加採購的透明度,從過程到結果都應公之於衆,接受社會全程監督;四是要加強違規行爲的問責和懲處,加大違規成本,避免違法行爲打而不死,治而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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