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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銀川2月21日電(記者艾福梅)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南部地區生態移民的若干政策意見》,要求嚴格執行生態移民每戶54平方米的住房標準,同時提高生態移民區設施農業補助標準。
自治區人民政府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規劃批覆確定的生態移民每戶54平方米的住房和公共服務項目建設規模及投資標準,不得隨意擴規超標;同時,生態移民建房自籌資金每戶1.28萬元的標準,不得減免和加收;對於經濟困難、現階段確實無力繳納建房自籌資金的特困戶,經自治區移民局審覈後,由遷出縣(區)政府以借款方式先行墊付。
與此同時,寧夏提高了生態移民區設施農業補助標準,即日光溫室補助每畝由8000元提高到1.5萬元;大中型拱棚補助每畝由8000元提高到1萬元;設施養殖圈棚補助每座由5000元提高到1萬元。
2011年初,寧夏提出用5年時間實現35萬貧困羣衆“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截至2011年底,寧夏已開工建設75個項目區,累計完成投資26.73億元,建成移民住房2萬套,調整開發土地8.9萬畝,累計搬遷移民3.05萬人,實現移民勞務就業6500人。
2012年,寧夏計劃搬遷定居移民7萬人,新開工建設9萬人的移民住房及生產生活配套設施,確保生態移民工程穩步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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