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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秋實)在1個多月時間裏,25歲的彭亮和26歲的何文春在河北香河、北京通州等地,12次入室盜竊財物,得手現金、電腦、數碼相機、首飾等大量財物。昨天記者獲悉,兩人因涉嫌盜竊罪被檢方公訴到通州法院。
據檢方指控,去年5月23日,被告人彭亮和何文春到河北省香河縣錢旺鄉富各莊村,彭翻牆入院,何負責望風,兩人竊取馬女士家人民幣400元、惠普電腦顯示器一臺(價值人民幣300元)。此後的一個月中,兩人在香河縣、北京市通州區漷縣鎮等地作案多達11次,採取相同方式竊取筆記本電腦、瑪瑙手鐲、手機、手錶、數碼相機等大量財物。同年6月28日,兩人在通州區西集鎮小辛莊村任女士家中盜竊後,被警方抓獲,贓款、贓物已部分起獲併發還。
公訴機關認爲,彭亮、何文春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入戶祕密竊取他人財物,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兩人到案後如實供述,可以從輕處罰。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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