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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張瑋)“餐廚垃圾處理”和“打擊地溝油”多年來都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兩會期間的建議和提案熱點,去年9月中旬本報的調查報道《泔水都去哪兒了?》也引起較大社會反響。昨日,記者從深圳市法制辦獲悉,由市城管局起草的《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改草案”)公佈向社會徵求意見,地溝油這一食品安全問題的嚴峻形勢有望得到緩解。
根據修改草案,今後餐廚垃圾將被深圳特許經過授權的企業統一收集、運輸和處理,使用“地溝油”者則將面臨10萬元的罰款。而對於小型餐飲企業關注的今後是否要繳納餐廚垃圾“處理費”的問題,記者昨日連線市城管系統的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獲悉,並不需繳納。
據悉,該修改草案的意見收集截至日期是本月29日前,市民可通過來函(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0郵編:518026)或通過電子郵件(qinbz@fzb.sz.gov.cn)告知。市環衛處相關人員表示,經修改後,該管理辦法已確定將於下月底前正式出臺。
【責任主體】
收集、運輸、處理餐廚垃圾企業須經授權
“最重要的變化之一就是考慮到餐廚垃圾的特殊性,決定恢復設立餐廚垃圾行政許可,經市政府常務會審定後,將於今年3月底前發佈實施。”市環衛處相關人員表示,隨着該許可的恢復,也明確將建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一體化運行機制,即深圳特許經過授權的若干企業在各自規定的區域內實行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一體化運營(即餐廚垃圾(含廚餘垃圾及廢棄食用油脂)的收集、運輸和處置由一家單位完成),產生單位產生的餐廚垃圾必須交由上述企業進行收集運輸處理。
“這種收運模式能夠提高餐廚垃圾收運單位的積極性,同時終端處置企業可以根據處置的需求對餐廚垃圾產生單位進行直接溝通協調,提高收運餐廚垃圾的質量,便於後繼的資源化處置,更重要的是有利於政府監管餐廚垃圾最後流向。”
增設公安交警參與管理餐廚垃圾
與以往另一個明顯不同的是,在各職能部門職責上,記者注意到,增設了公安交警等部門等管理餐廚垃圾的職責。“修訂草案”上稱,主管部門將獲得許可的企業的取得準運證的車輛報送公安交警部門備案,對未予備案的車輛,交警部門可以依法取締。
同時,還增設了餐飲行業協會的職責。“因爲餐廚垃圾的管理僅靠政府部門的管控還是不夠的,餐飲行業協會也應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協助政府部門監管,主動配合政府部門對餐廚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解釋。
此外,“修訂草案”還規定,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如果不將餐廚垃圾交由有許可的餐廚垃圾企業收集運輸處理,市場監督部門、環保部門或衛生等部門將對其不予辦理《營業執照》、《污染物排放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或進行相關年審。
食堂不按規定處理餐廚垃圾將究責
今年兩會期間,食品安全是市人大代表唯一發“質詢案”的問題,並認爲必須下重典才能起到威懾作用。爲此,“修訂草案”此次全面加大了處罰力度,並對原罰則規定的上限和下限的罰款範圍,一律取消自由裁量權,以罰款的上限爲準。
在責任追究上,則除了增加對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爲進行追究外,還增加了“對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內部集體食堂、餐廳不按照規定處理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的,除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外,將追究食堂、餐廳所屬單位負責人的責任”等條款。
“這是因爲深圳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等內部集體食堂、餐廳衆多,是大量產生餐廚垃圾的集中地,規範管理好這部分地方的餐廚垃圾意義重大,因此要重點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說。
【經費支持】
收運企業“補貼標準”擬提高
事實上,此前除了餐廚垃圾行政許可被取消的問題外,“收運補貼標準偏低”也是造成餐廚垃圾回收難的重要原因。因爲,補貼標準是參照現行生活垃圾補貼標準(60元/噸),遠不及國內其它城市補貼標準,造成試點企業清運餐廚垃圾沒有積極性,加上深圳物價指數及人力成本較上述城市高,企業處於虧損經營,也導致餐廚垃圾收集運輸一直難以推進。
但在此次的“修訂草案”上,記者並沒有發現有提及“收運補貼標準”的內容。爲此,記者昨日連線了市環衛處相關負責人,他表示,目前這一補貼標準的方案還在報批中,因爲無法透露具體的標準。但也坦言,報批方案中的收運補貼標準是比現有的標準要高。“因爲深圳現行生活垃圾補貼標準就已經是算低的了,所以我們上報的補貼標準是比現在高的,不然很難激發企業的積極性。”
因爲“修訂草案”規定,今後餐廚垃圾將由特許授權的企業統一處理,否則就將面臨罰款等罰則,不少餐飲企業,尤其是中小餐館對此也很忐忑,擔心今後經營成本中會增加一項“餐廚垃圾處理費”,甚至懷疑一些指定企業會坐地開價。
對此,市環衛處相關人員也透露,以基本確定,將不向餐飲企業收取餐廚垃圾“處理費”。“按照道理是應該要收處理費的,但考慮到現在餐飲企業在把餐廚垃圾給私人收購,他們還可以有幾十或幾百元的盈利,再加上一些小型餐飲企業確實是微利經營,因此將不收任何處理費,否則辦法出來很難執行。當然,在收這些餐廚垃圾時,特許授權的企業也不會支付‘收購費’。”
但他也強調,餐飲企業要統計餐廚垃圾的產生量,將餐廚垃圾交由取得許可的單位清運並簽訂清運合同。同時,產生量和清運合同都要向所在區主管部門報備案並取得回執。
【處罰措施】
未經許可清運餐廚垃圾或罰3萬
“修訂草案”規定,對使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養畜禽的單位和個人,由市農業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3000元罰款。
對使用廢棄食用油脂或其加工產品用於食品加工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主管部門取消其處理資質,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餐飲企業私自處理餐廚垃圾或被吊證
對於餐廚垃圾產生單位,“修訂草案”規定,“將餐廚垃圾交由個人或者未取得許可的單位清運”的將被處以5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餐飲企業有“未將餐廚垃圾產生量或者清運合同報區主管部門備案;未將餐廚垃圾與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開收集;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密閉,未標明‘餐廚垃圾收集容器’字樣;隨意傾倒、拋撒、堆放餐廚垃圾”等任一行爲的,處以3000元罰款。
而相應的,未經許可從事餐廚垃圾經營性清運或者處理活動的單位或個人,由市、區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以3萬元的罰款,並暫扣其實施違法行爲的工具,逾期不接受處罰的,主管部門可以對暫扣的工具依法處理。
餐廚垃圾處理企業接收外市垃圾或被吊證
“修訂草案”也對餐廚垃圾處理單位做出許多規定,其中,有“未保持處理設施持續穩定運行,正常檢修未提前15日書面報告市主管部門;未設置並定期檢測、維護垃圾計量系統;接收、處理來源於本市外的餐廚垃圾,以及未取得許可的單位運送的餐廚垃圾;自行或者交由他人以餐廚垃圾爲原料生產、加工食品”行爲之一的,由市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限期改正,處以1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餐廚垃圾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
市民舉報餐廚垃圾違法行爲有獎
此外,“修訂草案”還鼓勵市民參與監督“地溝油”和餐廚垃圾的回收處理。規定市、區主管部門通過設立舉報熱線電話等方式,受理公衆對餐廚垃圾違法活動的舉報和投訴。受理舉報和投訴後,市、區主管部門將及時到現場調查、處理,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或者投訴人。舉報和投訴查證屬實的,市主管部門給予獎勵。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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