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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破“玻璃門”?--民間資本個別領域投資難問題調查
新華網北京2月22日電(記者陳夢陽崔靜袁軍寶)隨着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民間投資已成爲一支不容忽視的力量,中央先後出臺了“非公經濟36條”和“民間投資36條”,提出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領域。然而,民間投資在個別領域發展並非盡如人意,有時會陷入某種尷尬境地。記者就此問題進行了調查採訪。
利好不斷――鼓勵民間投資政策導向日趨明顯
繼全國人大常委會2002年頒佈《中小企業促進法》後,國務院2005年出臺《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2009年出臺《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010年又出臺《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促進民間投資和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框架已基本形成。
2011年7月,國家發改委頒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結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要求,加快清理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的准入條件,制定和完善項目審批、覈准、備案等相關管理辦法。除必須達到節能環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規取得相關資質外,不得針對民營企業和民間資本在註冊資金、投資金額、投資強度、產能規模、土地供應、採購投標等方面設置門檻。”
今年2月1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完善和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
一些地區已先行一步。2011年12月,遼寧省人民政府下發文件,公佈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的十餘個投資領域,諸如交通運輸建設、水利、林業、電信、醫療、教育、金融服務、商貿流通等。
記者調查發現,如今在許多傳統的工、商、農、林和市政公用事業等領域,都活躍着大量民間投資者的身影。在老工業基地遼寧省,民營經濟已佔全省經濟總量的六成以上。
同時,一些地方的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也迅速興起。以山東爲例,截至2011年底,山東村鎮銀行數量達到47家,縣域覆蓋面達52%,而當年初山東全省村鎮銀行數量只有14家。
中國投資協會會長張漢亞認爲,總體來看,民間資本的投資領域是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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