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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巧林
在城裏摸爬滾打了幾年後,我終於咬着牙,在林林總總的樓房中按揭了一套能夠安身立家的單元房。其間和開發商的多次接觸,給了我許多聞所未聞的啓示。
和開發商籤預售合同時,我要求看一下預售證,開發商總是想辦法搪塞。後來看我一再堅持,開發商於是提示我:“你聽說過房如其人嗎?”看我點頭,開發商解釋:“那就好理解了。人都有隱私的對不對?房子也是一樣的……”
入住一年多了還沒見房產證,我直催開發商。開發商很耐心地對我說:“別急。你們小兩口和這沒辦手續的房子是一樣的,你們同居一年有餘,已經是大夥公認的事實婚姻了。我說你心裏還有啥不踏實的?”我聽得一愣一愣的。
以前住在郊區,環境很安逸,我晚上睡覺特別香,一覺睡到大天亮。自從搬入新居,周圍環境太嘈雜了,不到半夜根本睡不着。聽我抱怨,開發商來了個很合理的說明:“你說的完全正常啊。你想想,你原來住的是特困房,現在住的是不是解困房嗎?”
和開發商混熟了,知道他也在我們小區住,而且住在靠近門房的一樓的某個單元。一天傍晚,他請我喝酒,順便給了我房產證。高興之餘,多喝了幾杯酒,我順口提出了心中的疑惑:“這座樓房高層多了去了,你怎麼會選了個底層住呢?”
開發商這回沒把我當外人:“你也不想想,現在的樓房哪能保證沒有質量問題啊?一旦出了事,物管讓找開發商,政府也讓找開發商,我要是住在高層,被住戶們堵住了,能有好果子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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