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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寧2月23日電(閆祥嶺李欣鬆)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的縣(市、區)重點對拆舊建新中涉及的週轉指標使用、拆舊復墾、補償安置、權屬調整、收益返還和使用等環節進行監管,維護農民權益,週轉指標必須首先留足農村建設需要。
項目實施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修改調整。防止“重建新、輕拆舊;重城鎮、輕農村”傾向,必須按質按量及時開展拆舊復墾工作,並做好復墾耕地的後期管護。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維護農民權益,週轉指標必須首先留足農村建設需要,優先保證農民舊房改造、新居建設、農村基層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實施及農村非農產業發展用地,使用增減掛鉤指標的土地出讓淨收益要及時全部返還用於改善農民生活條件和支持農村集體發展生產。
認真做好復墾規劃設計,嚴格按施工設計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已立項的項目要按照批准時限完成驗收、歸還週轉指標工作。凡批准先行使用週轉指標的,一年內完成拆舊區復墾面積不能少於先行使用週轉指標數量,否則暫停這個縣(市、區)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的申報,取消原批准立項試點項目並收回週轉指標,扣減同等數量年度用地指標。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要求加快增減掛鉤試點項目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在線備案制度,對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實時上圖入庫,並實行網絡直報備案,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公衆監督。在項目試點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當年一律不再安排新項目;未完成在線備案的項目不得先行使用週轉指標、不得驗收確認;未落實在線監管的試點縣(市、區),將暫停這個試點縣(市、區)的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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