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協網消息,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決定,撤銷周鎮宏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
決定稱,鑑於周鎮宏嚴重違紀,根據中共中央建議,按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撤銷其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今年1月17日,中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周鎮宏因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兩天後,中組部新聞發言人證實,周鎮宏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