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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狄慧)記者從市市政公路局獲悉,近日本市對市政橋樑設施責任單位作了明確分工,並要求凡新建設的重要(特殊)市政公路橋樑設施,必須同步建設橋樑健康監測系統;在用的重要(特殊)市政公路橋樑設施,要加裝並完善橋樑健康監測系統。
爲有效防控本市市政公路橋樑設施(含城市道路、公路橋樑設施和地道、隧道,下同)事故的發生,保證市政公路橋樑設施的運行安全,本市規定已投入運行、但尚未向有關機構移交管理的市政公路橋樑設施的運行安全工作,由該設施的原建設單位負責,原建設工程的主管部門承擔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要健全完善並嚴格執行市政公路橋樑設施應急搶險及安全專項經費管理制度,爲搶險工程和安全基礎管理等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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