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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據《新民晚報》報道原居住在上海市大寧路的龐女士,因丈夫胡某爲“小三”徐某購買了一套商品住宅,將丈夫和“小三”一起告上法庭,要求確認他倆之間的贈與行爲無效,並返還屬於自己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132萬餘元。閘北區法院近日作出判決,支持龐女士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爲,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被告胡某用夫妻共同財產以兩被告的名義購買房屋,嚴重損害了原告的財產權益。被告徐某明知被告胡某有妻子,但仍然保持與被告胡某的不正常往來,其行爲有違公序良俗原則。同時,被告徐某取得虹口區株洲路房屋亦屬非善意的取得,故被告胡某以購買房屋的形式贈與被告徐某房款的行爲應屬無效,因此,被告徐某應當返還不法取得的房款。現原告要求被告徐某返還購房款,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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