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連日來,星報連續報道合肥少女被毀容事件,引起了社會極大關注。昨日,合肥市公安局再次公佈案件相關情況:被害人或需二次手術,警方暫無法作出傷情鑑定。
17歲少年如此過激,是出於什麼心理?其量刑定罪的依據是什麼?對青少年犯罪該如何預防?星報邀請了法律學者、青少年問題專家進行了分析。
200多萬網友關注微博募捐
隨着少女毀容事件持續升溫,星報與騰訊聯合開展的“還周巖一個花季”微博募捐活動,也吸引越來越多人的關注。
自2月26日募捐活動消息發佈以來,截至記者發稿時,短短兩天時間裏,有超200萬網友對此予以關注,很多網友紛紛伸出援手奉獻愛心。目前捐款的具體數字,尚無法統計。
值得一提的是,繼2月26日北京一家醫療機構表示,願意爲周巖今後的整容提供幫助。昨日,又有多個醫學專家、多家美容機構表示,願意免費爲周巖提供診治和整容手術。
周巖是否能迎來自己的重生?請大家繼續關注星報官方微博(http://t.qq.com/scxb2011)和微博“還周巖一個花季”專題,傳遞祝福!傳遞關愛!
合肥警方再次通報案件情況
繼2月25日通過微博公佈案情,昨日,合肥市公安局再次通報“依法辦理女學生周巖被故意傷害案件的有關情況”。
據通報稱: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汝坤因追求被害人周巖不成,產生報復心理,來到被害人周巖家中,將事先準備好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機燃油潑在周巖身上並點燃,致使周巖面部、頸部等多處燒傷。
被害人傷情鑑定系此案重要證據,被害人周巖住院期間,因傷重住在重症監護室治療,難以進入病房開展傷情檢驗。但公安局法醫及辦案民警先後8次到醫院向主治醫生或被害人親屬瞭解傷情及治療情況。被害人出院後,其受傷部位纏滿繃帶,無法進行進一步損傷檢查。公安民警先後3次約談被害人親屬,瞭解其傷情恢復情況。 2月24日下午,周巖在家屬及辦案民警陪同下來到法醫門診,由公安局法醫對其受傷部位進行了詳細檢驗並拍照固定。根據周巖在安醫一附院的治療病歷,其頸部傷情可能需做二次手術,依據法醫鑑定實踐,需在治療終結後(涉及功能障礙的需三至六個月的康復)才能進行傷情鑑定。因此,暫不宜對傷者的頸部損傷程度開展鑑定。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被害人周巖傷情治療及恢復情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儘快作出全面傷情鑑定。對暫不符合鑑定條件的損傷,將在案件訴訟階段進行補充鑑定。
法援律師:對故意傷害罪罪名提出質疑
隨着案件逐漸走向司法程序,嫌犯如何量刑定罪,成爲大家關注的焦點。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的李智賢律師,是周巖的法律援助律師,對於陶汝坤以故意傷害罪名批捕,她表示值得商榷。“我們在考慮,故意傷害罪,是不是合適,是不是應當定故意殺人罪。閱卷以後,根據案卷的綜合情況,我們再來決定,是否對罪名提出異議。”針對量刑,安徽皖都律師事務所程東林律師進行了簡要分析。
“如果定性爲故意傷害罪,那麼傷情就成爲處罰的重要依據。構成輕傷,一般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會判處三年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情節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程律師還提醒,鑑於嫌犯不滿十八週歲的情況,法院也會考慮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人士:青少年犯罪,社會應該檢討
孔維釗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副主任、省青聯常委,就毀容事件,他提出了專業的見解。
“我省青少年犯罪,呈現上升趨勢和低齡化,更多體現在性犯罪和侵財性,因爲追愛不成而毀容的事件,很多人都沒有預料到,但的確很惡劣。”孔維釗告訴記者,其實,在未成年人社會化過程中,出現過錯行爲甚至犯罪,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們成人社會,不能把青少年犯罪,當成毒品,當成公害,一味地譴責、懲罰,更應該反思檢討。”
“‘忙碌的家長,犯罪的孩子’。現在很多父母都忙着掙錢,往往只專注於給孩子提供優越的物質生活,卻忽視了孩子心理健康教育,更缺少有效的干預。”孔維釗認爲,政府和社會應該更多關注青少年不良行爲和不良趨勢矯正,成立相關機構,比如工讀學校。“一棵幼苗要想長成參天大樹,就需要不斷修剪殘枝敗葉。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同樣會有這樣或那樣的‘殘枝敗葉’存在,而作爲家庭、學校、社會,有義務也有責任幫助他們修剪。”
心理專家:孩子情感危機,家長指導應注意方法
毀容事件,因情感而起,青少年該如何處理情感危機?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醫務科副科長、青少年心理問題專家鍾慧認爲,青少年不能對爆發的情緒進行自我控制,最後導致了悲劇的發生。“當時陶汝坤在潑灑汽油時,說出‘去死吧’這樣的話,可知其當時的情緒是極其憤怒。”
“對青春期男女之間的感情,家長不必要高度緊張,但也不能忽視他們的言行舉止,要在具體的方式和方法上給孩子提出要求。在出現情感危機時,不要單獨和對方相處,婉轉拒絕對方,不去過分激怒對方。”鍾慧提醒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