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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以市民沈小姐一家爲例,冬天與夏天用水就差別很遠。四口之家,去年7月15日至9月15日盛夏時用水48噸,平均月用水24噸,超過了第一級22噸的水量基數。而在去年11月15日至今年1月17日,冬天用水則是41噸,平均月用水20.5噸。冬夏用水的懸殊,在廣州很多家庭都普遍存在。
對此,今天上午廣州市物價局價格管理處處長賴粵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除了代表的意見,物價局近期還主動在微博、媒體上搜集了多方意見和建議,採用一定週期平均水量的建議我們就覺得很好。但具體如何操作,是一年分冬夏兩季區分階梯水價的水量基數,還是再細分四季,這些目前都沒有確定,有待商議。物價局將盡量考慮廣州市民的用水規律,細化階梯水價的水量計算。”(許悅)
許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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