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27日訊記者陳麗平資產評估法草案規定,資產評估業務包括不動產評估、動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企業價值評估和其他經濟權益的評估。
據介紹,在上述規定中,企業價值評估並不是企業單項資產價值評估的簡單加總,而是更多地考慮企業各項資產組合和管理方式的協同效應以及外部因素來確定企業價值的一類評估業務。草案關於資產評估業務的分類既參考了國際通行的資產評估業務分類方法,也考慮了我國的現實需要和未來發展,爲評估專業劃分提供了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