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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麗平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了解到,國務院扶貧辦認爲扶貧立法時機基本成熟,並於2009年啓動扶貧立法工作,目前,前期準備工作基本完成。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孫建國等30名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制定扶貧法,確定扶貧標準,界定扶貧對象,健全投入保障機制、組織體系和監督機制。
農業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認爲有必要制定扶貧法。農業部建議,由全國人大農委或國務院扶貧辦牽頭,開展立法調研,儘快啓動扶貧法起草工作。財政部認爲,扶貧開發立法將對扶貧開發工作深入開展產生重大影響,建議對科學確定扶貧標準、準確識別扶貧工作對象、明確各級政府與有關部門及社會羣體的減貧責任、加強扶貧開發與農村低保制度相銜接等問題作進一步深入研究;待立法條件成熟後,再就扶貧開發投入保障機制開展專門研究。並建議從立法前期準備階段開始,就充分考慮扶貧法與相關法律的銜接問題。
全國人大農委認爲,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扶貧開發工作,2011年《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出臺,對扶貧開發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議案提出的意見,先制定相關條例,並做好立法前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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