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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資產評估法草案
本報北京2月27日訊記者陳麗平由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起草的資產評估法草案,提請今天開始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這表明,我國有望出臺專門的資產評估法律。
據介紹,資產評估是指由專業機構及人員對資產價值進行測算的市場服務行爲。我國的資產評估行業隨着市場經濟的建立應運而生。上世紀80年代資產評估主要服務於國有企業轉制過程中國有資產的產權交易。隨着土地有償轉讓、房屋買賣、礦產資源開發等產權交易種類的擴大,在不同行業和領域裏針對特定資產的評估制度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目前已經形成了包括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土地估價、礦業權評估、舊機動車鑑定估價和保險公估在內的六大類評估專業,分別由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和保監會等五個部門管理。全國有各類評估機構近萬家,執業註冊評估師10萬多人,從業人員約30萬人。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今天受財經委委託,作資產評估法草案說明時指出,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對於服務產權交易、完善經濟秩序、維護資產所有者和投資者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於缺乏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法律規範,再加上行業多頭管理、評估市場人爲分割,多種行業標準和執業規範並存、行業監管薄弱,在國有產權交易、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等領域出現了國有資產流失、交易價格顯失公平、資產所有者權益受損、法律責任不清等問題,亟待制定專門的資產評估法律。
草案包括總則、註冊評估師、評估機構、評估委託與報告使用、行業監管、自律組織、法律責任和附則共8章59條。
在法律責任方面,草案確定資產評估當事人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類,責任主體不僅有註冊評估師、評估機構,還有委託人、行業管理部門及自律組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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