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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譚董新)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後,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迅速行動,找準法院工作與文件貫徹落實的結合點和着力點,於近日專門出臺實施意見,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實施意見要求,全州法院要切實增強爲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的責任感;切實提升司法能力,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努力爲全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實施意見強調,要通過刑事審判,依法打擊侵佔投資建設企業資產以及採用其他手段破壞投資建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經濟犯罪;嚴厲打擊針對項目投資建設者實施的犯罪行爲,保障投資建設企業資產不受侵犯,保護投資建設者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法打擊破壞能源礦產資源犯罪,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要通過民事審判,重點加大對省內、州內引進、扶持的重大項目的司法保護力度,精心審理好涉及礦產資源、交通、水利、城鎮建設、文化旅遊、商貿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糾紛的各類案件;加大對涉重大項目建設、產業園區建設案件審理工作的指導、督辦和協調力度;依法妥善審理環境保護、徵地拆遷、勞動爭議等案件。要通過行政審判,依法審理和執行好規範投資建設中的重點行政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維護行政機關依法查處危害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爲。要通過執行工作,加大對涉及項目引進、投資、建設案件的執行力度,及時快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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