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通訊員周申凱蔡秀敏
本報駐嘉興記者竺軍偉
背了4000萬的債,要是換成一般人愁都愁死。可嘉興桐鄉的這對夫妻依然住別墅、開豪車,出入高檔娛樂場所,日子過得奢侈瀟灑。甚至在當地法院對他們發出“限制高消費令”(以下簡稱“限高令”)後,他們照舊我行我素。
但“好日子”終究到頭。記者昨天從桐鄉法院瞭解到,這對“老賴”夫妻中的老公,已經因爲違反“限高令”,被司法拘留15天。
他也是我省第一個因違反“限高令”而被拘留的“老賴”。
生意破產,夫妻身背4000萬鉅債
今年46歲的李某和43歲的妻子吳某是桐鄉人,兩人都頗有經營頭腦。從2000年開始,他們先後在桐鄉開起了兩家公司,生意做得風生水起。
不過近兩年來,兩人的公司開始走下坡路。去年年初,兩家公司開始有破產之虞,很快,債主紛紛找上門來了。
最初是一個朋友向當地法院遞交訴狀,要求歸還所借的35萬元。接着,銀行等債權人也紛紛起訴。到最後,法院一統計,涉及李某和吳某公司及個人的債務,高達5000萬元。
李某和吳某終於破產。到了去年9月份,所有案件審理結束進入執行程序,桐鄉法院依法對2家公司進行了司法拍賣,但拍賣所得只有1000多萬元,遠遠不足清償債務。
他們身上,還有將近4000萬的鉅債。
住600萬元的別墅,開奔馳寶馬
4000萬的債務!夫妻兩人都說,還不了。
“後來我們瞭解到,一方面,他們的確還不起這麼多錢;但另一方面,也確實瞞報了財產,估計他們也是抱着能賴就賴的心態,反正還不了,不想再還了。”桐鄉法院的一名法官告訴記者說。
去年12月初,法院執行人員小周最終發現,這對夫妻原來開的兩家公司名下,還登記有一輛寶馬X3和一輛奔馳CLS300,當初買車時也要上百萬。
小周想查封車輛,可夫妻倆卻開始和執行人員玩起“捉迷藏”。他們甚至還說,車子已經在公司拍賣前賣掉了。
但盯着這對夫妻的,還有債主。他們發現,寶馬、奔馳並沒有賣掉,這對夫妻經常開着車出門。而且,他倆平時的生活依然保持了“高水準”,不但經常出入娛樂場所,還一直住在當地一處高檔小區的多層別墅中,別墅面積有500平米左右,市場價現在至少要600萬。
到了今年的2月2日,爲了讓這對夫妻儘快還債,履行法律義務,桐鄉法院發出了“限制高消費令”。
無視“限高令”,老賴老公被拘留
然而,收到法院“限高令”的李某夫妻,根本就沒當回事,夫妻倆生活照舊,依然住別墅,開寶馬,絲毫沒有賣車賣房還債的打算。
2月24日,桐鄉法院根據《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認定李某夫婦所駕駛的寶馬、奔馳以及所住房屋明顯超出了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屬於違反“限高令”,因此對李某夫婦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不過,考慮到李某夫婦家中尚有小孩需要人照顧,最後法院決定,最終只拘留了丈夫李某。
昨天,記者還從法院瞭解到,法院將依法公開拍賣李某的奔馳車以及夫妻倆居住的別墅。
“一旦查扣到吳某駕駛的寶馬車,我們也將對車進行拍賣來償還債務。”桐鄉法院一名法官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