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春耕之際,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伽師縣人民法院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職能,以優質高效的服務護航春耕生產。
發揮司法能動性,主動服務春耕生產。該院把服務春耕生產作爲階段性工作的重點,以“巡回法庭”和4個人民法庭爲載體,組織法官主動深入農村一線瞭解羣衆的所思、所想、所盼,針對春耕生產中出現的涉農案件,適時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一條龍”服務,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讓農民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耕生產之中。
開闢“綠色通道”,優先辦理涉農案件。該院對影響當前春耕春種的涉農案件及時進行登記並優先排期開庭,以確保不耽誤春耕春種。對於符合訴訟費用緩、減、免條件的當事人,及時辦理訴訟費用緩、減、免手續,爲涉農案件開闢“綠色通道”,要求辦案人員要深入村組,深入田間地頭傾聽農民心聲,現場解決糾紛,切實做到案結事了人和。該院還優先審結涉農案件,切實減輕農民訴累。在審理涉農案件的過程中,該院法官主動上門,變“坐堂”問案爲就地辦案,積極對當事人進行說服疏導,減少當事人往返路程,不耽誤當事人的農時、農事,減輕涉農案件當事人的訴累。該院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訴前調解員以及農村“四老”人員貼近羣衆、瞭解民情、便於溝通的優勢,邀請他們共同參與調解,促使涉農案件公正、高效審結。
截至目前,該院共審結涉農案件6件,全部以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調撤率達100%。
(趙劍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