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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日,有“粉絲”發現罐裝可口可樂的保質期從18個月一下子縮短到12個月,不少人開始議論,難道是配方變了?保質期縮短,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
昨天,記者在超市裏發現,可口可樂1.25升的可樂保質期標明11個月,小塑料瓶的可樂保質期是12個月、雪碧是9個月,我們經常喝的易拉罐裝的可樂是12個月。
“其實在2010年,我們就開始調整保質期,還發過一個公告。”可口可樂中國公司公共事業部一位姓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可能是批次問題,現在大家才發現。“配方不可能會變,主要是我們現在隨着營銷配送網絡壯大,流通效率提高,從可口可樂生產出來,經過一系列環節到消費者手裏12個月內就完成了,爲了讓消費者喝到更‘新鮮’的產品,縮短了保質期。”
從可口可樂的角度來說,這增加了公司內部管理的壓力,提高流通效率,對消費者來說是好事,超過12個月的產品將不會在市面上出現。但從18個月縮短到12個月,這個時間差未免也長了些,這才引起消費者熱議。喜歡收藏可口可樂易拉罐的辛梓先生說,他也收集國外的可口可樂包裝,都是12個月。
“國外很多都標註‘最佳飲用期’,過了這個時期並不代表產品不能食用,而是口感口味沒有那麼好。”一飲料行業資深人士說,去年百事可樂的保質期也從18個月調整掉12個月。將保質期縮短對企業的管理運作能力提高了要求,這或許也是企業間的競爭手段。
當然縮短保質期對於企業來說也不是沒有好處,據浙江一墨律師事務所律師章碧珍介紹,如果消費者在產品保質期外食用,因食用過期產品造成身體傷害產品生產企業不被問責,當然過了保質期還在超市銷售,那就是超市的責任。
本報記者張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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