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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巴基斯坦《商業記錄報》2月29日報道,巴基斯坦政府目前已起草完畢“2012年外國出資監管法”(Regulation Foreign Contribution Bill 2012),旨在對巴公民和非政府組織(無論是否註冊)接受外國資金加以監管,防止使用國外資金從事有損國家利益的活動。
巴證券交易委員會(SECP)日前稱,目前外國在巴投資受到充分保護,並可自由匯出。“2012年外國出資監管法”的通過將直接影響巴外資政策。SECP認爲,監管非政府組織(NGO)資金完全可以通過修訂“2010年反洗錢法”和“1947年外匯管理法案”來實現。 (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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