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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5日電據南京市僑辦消息,近日,江蘇南京市政府召開第66次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南京市華僑歸僑僑眷權益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月19日,《辦法》以第284號政府令正式發佈,將於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是南京市頒佈的第一部以“僑”爲主題的政府規章。其立法主旨是適應南京市情、僑情的新變化,適時迴應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等涉僑羣體的新需求,維護其合法權益,進一步樹立法治、開放的城市形象,優化城市發展環境,吸引更多的僑界資源特別是海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來南京發展。自2010年下半年起,市僑辦即着手主持起草《辦法》草案,並依據立法程序開展了立法調研,召開了由專家學者、行政相對人代表、有關部門參加的立法論證會,廣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辦法》共三十六條,主要內容包括:對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的身份界定進行規範;鼓勵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及其境外親友回寧創業,捐助公益,吸引其中的高層次人才來寧發展;確保華僑的市民待遇以及維護外籍華人在南京市投資創業和工作發展的相關權益;對早期歸僑、僑眷給予適當照顧等。
爲適應當前市情、僑情的新變化,《辦法》在權益保護範圍上,從傳統的歸僑、僑眷擴大到華僑,並適度延伸到外籍華人;在權益保護基礎上,吸納了南京市近年來出臺的“人才引領”、“創新驅動”的政策措施,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寧創新創業,進一步增強南京對海外人才的凝聚力。例如,《辦法》明確了華僑所持護照在從事投資活動中具有的效力,並將其關心的政治、經濟、教育、社會等基本權利進行整合,以保障其享受基本市民待遇,解決其在寧工作、生活的後顧之憂;對於外籍華人,也從鼓勵資金、人才、智力引進的角度,提供儘可能多的便利等等。
作爲南京市第一部僑務地方性立法,《辦法》的出臺有利於南京集聚更多的海外涉僑資本、人才、技術、信息等資源,爲南京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打造人才和創業創新名城、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做出貢獻。(南京僑辦沈家吉)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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