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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嶺跨越甘、陝、豫、鄂四省,是我國南北地質、氣候、生物、水系、土壤5大自然地理要素的天然分界線,也是我國中部最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繼陝西省出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後,西安市成立了專門機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護秦嶺生態環境。但是,由於秦嶺區域生態保護的矛盾日益突出,樹立“環境有價、資源有價、生態功能有價”的觀念,儘快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不僅有助於促進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維護,開展秦嶺國家級生態補償試點,也是落實《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推動區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
鑑於秦嶺的特殊地理區位和生態重要性,建議將秦嶺列入國家級生態補償試點區,在該區域實施以下方面的探索和試點。
一是建立生態補償法律機制。建議儘快制定秦嶺國家生態補償條例。
二是將生態保護列入政府政績考覈。針對不同類型區域建立有針對性的政績考覈制度,對提供大量生態服務產品或自然資源的地區,如秦嶺地區,應把生態環境保護、資源可持續利用作爲政績考覈的核心指標。
三是開展生態補償研究,科學制定生態補償標準。科學測算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生態系統的主要服務功能的價值,可使生態補償政策制定更加科學、合理和有據可循。建議有關部門積極組織跨學科、跨專業的學術研究隊伍,系統開展生態補償標準確立的理論和技術體系研究,並因地制宜開展生態環境補償地方的試點工作,分類制定科學的生態補償標準。
四是拓寬生態補償資金融資渠道,實現生態補償方式多樣化。建立環境保護基金通過對外合作交流,積極爭取發達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低息貸款及環保項目,實施多樣化的生態補償方式。在該區域引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對生態環保型產品、清潔生產企業、環境產業、生態型產業園區、採取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的地區,建議通過差別稅收、信貸優惠、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持等措施給予一定的獎勵,支持其到資本市場上市進行直接融資;以廢棄物爲原料進行生產的企業,可獲得相當於其使用的那部分廢棄物的處理費用;對從事清潔能源及獲得環境標誌和能源效率標誌的產品,減徵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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