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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出,2012年中央財政已按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的4%編制預算,地方財政也要相應安排,確保實現這一目標。這意味着該目標自1993年提出以來我國有望首次實現這一承諾。(3月5日新華社)
欣慰之餘,暫莫狂歡。雖然從預算編制看,教育投入佔GDP4%已經成爲白紙黑字,但會不會最終呈現,尚需打個問號。原因很簡單,教育投入佔GDP4%不僅需要中央財政投入,而且需要地方財政投入,正如溫家寶總理所稱,“地方財政也要相應安排”。對於地方來說,有無財力投入?若有,有無興趣投入?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儲朝暉曾擔憂道,由於稅收制度的改革,國稅比重相對增加地稅減少,中央在加大對教育投入的同時,地方可能會相對減少投入,這勢必會影響到教育經費的GDP佔比。而如果爲了達到4%的目標進行硬性要求,考慮到目前教師工資讓地方壓力很大,地方財政能力恐難持續。
同時,即便教育投入佔GDP4%,但能否用在刀刃上,也需強力監督。全國政協委員、曾任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的田淑蘭明確表示,“國家的教育經費既存在宏觀上的整體不足,個別地方也存在效率不高、奢侈浪費的問題,兩種現象並存。”要找出不少高校亂花錢的例子可謂太容易不過:區區只有三層的食堂,居然也要安裝觀光電梯;建豪華校門,動輒以千萬元計……此外,據報道,科研經費的增加,一些科研人員很容易成爲“暴發戶”;至於高校成了腐敗新領域,亦非新聞,有的高校行政人員連洗腳費也能公款報銷。
據報道,相關部門已經提出不僅要繼續“加強教育經費使用管理”,還要“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從制度監督入手,確保教育投入到位更能使用到位,纔是真正的教育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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