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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清通訊員楊毅王棟)爲訛錢,一駕駛人竟在高速路口玩起了碰瓷,結果錢沒訛到,反倒把自己送進了派出所。
2月27日23時30分,交警津港公路大隊接110報警稱,津南區袁茶公路津晉高速公路交口發生交通事故,一輛奔馳小客車與一輛半掛大貨車相撞,沒有人員傷亡,奔馳小客車車損較大。接警後,辦案交警立即到現場勘查。通過查看現場痕跡及詢問駕駛人,辦案交警感覺這起交通事故不合常理。辦案交警邊詢問小客車駕駛人白某,邊調取案發時的監控錄像。錄像證實,案發前白某駕車在事發地點附近長時間徘徊伺機作案。直到陳某駕駛大貨車行至案發地點,等待已久的白某突然駕車撞去,小客車右前部撞上大貨車左前部。辦案交警掌握了這一證據後,立即向白某公佈錄像資料及認定結果,白某隻得承認了駕車故意撞車詐騙錢財的事實。
通常情況下,這類“碰瓷”者會選擇夜晚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或車流量較少的路段下手,碰瓷對象一般會選擇掛外地牌照的車輛。碰瓷者多爲兩三個人或更多,司機一般不輕易下車,以便碰瓷成功後能及時逃離。
高速交警提醒駕駛人,不要將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放在車內顯眼的位置。如果夜晚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等偏僻路段遇到輕微的追尾或刮碰事故,千萬不可輕易下車,要記住對方的車輛特徵,如果感覺情況不對應及時撥打110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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