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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高立紅)昨日中午12時許,河西區解放南路天津海事局門前自西向東方向的機非車道上,一輛出租車車門被一輛同向行駛的拉載裝飾材料的燃油三輪車撞損。一側車門被撞出一個坑,不能正常開關。
據女乘客介紹,她下車前仔細觀察了路況,確認無誤後纔開門的,誰想到一輛三輪車飛速駛來,將出租車車門撞壞。交警現場調解,希望事故三方都承擔部分責任。出租車司機說:“換一個門4000元,你倆一人1500元,剩下的我擔。”開三輪車的外地男子拒不承擔責任,理由是出租車司機違反規定停車。出租車司機見狀轉而向女乘客索要賠償。女乘客象徵性地賠了100元,剩下的由司機承擔。交警說,出租車司機停靠位置違反了相關規定,應負全責,如果在調解階段能及時讓步,可能會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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