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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郭曉瑩】根據市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於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佈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17號),本市就2011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及2012年度社會保險和工資福利待遇調整等有關問題發出通知。
2011年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爲42240元,增幅爲12.5%,月平均工資爲3520元,日平均工資爲161.8元,小時平均工資爲20.2元。2011年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39720元,月平均工資爲3310元,計算計劃內破產企業職工一次性安置費以此爲準。2011年本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爲58032元,月平均工資爲4836元,增幅爲12.5%,計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過渡性養老金以此爲準。
2012年工傷保險、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工資福利等待遇標準,按3520元計算。
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單位和職工,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最低、最高標準按照市人社局《關於2012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徵繳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99號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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