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北京3月8日訊記者劉百軍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民革中央委員、民革雲南省委副主委李瑾代表今天下午審議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時表示,草案僅僅規定“對於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是不夠的,現實中,參與社區矯正管理的機構較多,如基層司法所、工會組織、共青團、婦聯等,上述規定容易產生多頭管理。
“實踐中,社區矯正對象還包括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刑訴法修改應當有所考慮。”李瑾認爲,草案較好地解決了律師會見、閱卷這兩方面的問題,然而,律師調查取證權方面的規定並沒有明顯突破。
| ||